張景祥:基督徒不可「腳踏兩條船」

2014 七月 15日, 星期二 8:24

為什麼我們在傳福音,介紹主耶穌給人時,不能太簡單地只說:「耶穌就是平安!」或說「主耶穌大過一切,祂已勝過一切黑暗權勢!」這些道理全部正確,但也應當教導那些願意接受福音的人應同時斷絕一切偶像和祖先崇拜、或遺傳下來的咒詛。一個人總不能腳踏兩條船。

我曾經聽一位牧者在講台上大聲疾呼:「只要相信主耶穌,一切難題都可解決!」整個信息就圍繞在這個主題上轉,而且偶爾還嘲笑說:「為什麼要砍斷祖先的咒詛?主耶穌在十字架上已成就救恩了,在主裡全部解決了一切!」我聽了,真的不敢全部接受。因為這裡就涉及到一個很重要的神學與信仰的問題,那就是有關「立約」的觀念。這個「約」的觀念,在聖經裡有很重要的地位,因為我們的神是「守約施慈愛的神」(申命記7:9;列王記上8:23;尼希米1:5)。換言之,祂尊重所有合法的立約。

讓我舉個例子:如果我做生意,先和一個小公司立了約,也做一段時間了;後來又發現有另一家公司比這個和我立約的公司大十倍,而且和這新的大公司交易可獲得更多、更豐盛的利潤。我當然更喜歡和這大公司又立約交易了。但是在這當中若有利害或利益衝突時,我不能說,叫大公司去處理就行了!這小公司因有「約」在先,是可以控告我的。因為這個「約」還有法律效用。除非我先和這小公司「解約」了,否則這新的大公司是幫不了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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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樣的道理,當我們還未信主之前,藉著種種管道,魔鬼挾制我們,甚至藉父母、長輩在拜鬼神當中,無形中就與鬼魔立約了,(藉著拜偶像、祭祖、或獻嬰給某某鬼神當義子、義女就立了約);或因祖先的罪,咒詛就遺留下來(參阅出埃及記20:5-6;34:12-17;…)。這些以前的崇拜和咒詛成為魔鬼依據的「約」來挾制人。除非我們認清這一點,願意求主耶穌赦免並宣告、拿起聖靈的寶劍(上帝的話之應许)砍斷;否則,還藕斷絲連,惡者魔鬼還可以利用之來侵擾人。這就是為什麼有些人信主耶穌了,也信的很虔誠,但還是得不著真正的平安之故,因為以前和魔鬼立的約未斷。

我再舉一個最明顯的例子:我在我們恩光教會自第一天查經班開始到現在將近33年,得了一個很好的經驗。當教會開始之初,我們很認真傳福音,也有许多信主的。當有人決志信主之後,我就馬上給予施洗。後來發現信仰的死亡率竟然超過90%以上。檢討之後,加上「受洗前的真理造就班」;結果,感謝主,信仰死亡率馬上減一半;但有些留下來的人總覺得長不大!再檢討之後,又再加上「受洗後的屬靈大掃除」;而且帶入小組繼續跟進成長。感謝主,凡願意如此受裝備的,絕大多數不但可以留下,而且會繼續成長成熟。

所謂的「屬靈大掃除」就是清掉以往和魔鬼所立的約,以及罪的壞習慣。在尋求被聖靈充滿之前,先做潔淨的工作,然後成為新造的人就可以上路往前走。這也就是為什麼我一直強調要開始教導「聖靈的恩賜與裝備」的意思。

(注:作者為美國歸正教會亞太裔教會聯盟主席、紐約恩光教會主任牧師,題目由編者自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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