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審議同性婚姻法案 法務部:社會爭議大不宜貿然修法

2014 十二月 22日, 星期一 22:38

台灣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今天首審婚姻平權法案,台灣宗教團體愛護家庭大聯盟稍早在立法院外召開記者會抗議排案審理。(圖:udn.com)
台灣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今天首審婚姻平權法案,台灣宗教團體愛護家庭大聯盟稍早在立法院外召開記者會抗議排案審理。(圖:udn.com)

台灣「婚姻平權」草案去年十月通過一讀,在經過一年正反方不斷各自表述後,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昨(22日)上午首次審議「同性婚姻能否合法化」的婚姻平權法案。法務部次長陳明堂會中表示草案爭議性大,不宜貿然修法。

據報,這次審議的原法案是《民法》第972條修正案,如果法案獲得通過,台灣將成為亞洲首個承認同性婚姻的國家。而在審議前,台灣宗教團體愛護家庭大聯盟也在立法院外召開記者會,抗議排案審理婚姻平權相關的法案。

針對同性婚姻是否合法化,陳明堂解釋基於「有違我國親屬倫理觀念」、「違反親子關係的血統真實認定原則」、「影響身分繼承的順位及其應繼分」,以及「須配合修正的法令甚多影響層面甚廣」等理由,主張不宜貿然修正民法;而且同性婚姻法制化目前在社會亦尚無共識,貿然立法恐造成社會對立,加上在聽取各界意見後,反對意見甚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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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法務部認為倉促立法也容易產生問題,現階段沒有立即制定同性婚姻法制,但不能被解釋對同性伴侶的歧視或忽略。而對於同性婚姻,陳明堂解釋可另立專章如「伴侶法」處理。

務部將於12月底前提出保障同性戀者的政策方向與立場,但此並非提出具體法案給予立法院參考,而是透過召開公聽會等方式逐步形成社會共識。陳明堂說,「同志人權保障要一步一步來,一次就進到婚姻制度的討論爭議大,應先從個別法來處理。」

另外,台灣宗教團體「愛護家庭大聯盟」上午亦召開記者會,同時拜會國民黨立院黨團,表達對同性婚姻合法化的看法。

「護家盟」秘書長張守一在記者會上以殘障車位為例,指出「條件不一樣就無絕對平等」,人生下來有愛與被愛權利,但是婚姻權則不同。而天主教會台灣地區主教團秘書長陳科神父則認為,「只能推動有助公益的人權,任何法律都不能違反生養子女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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