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者闡「雙重使命」下中國基督徒的身份責任

2014 十二月 30日, 星期二 1:35

中國基督教信徒。(圖:FT中文網)
中國基督教信徒。(圖:FT中文網)

基督徒信仰和政治之間的關係一直是當代教會裏糾纏不清的話題,中國家庭教會學者、美國波士頓大學神學院博士候選人單傳航在《真理報》上撰文,以「雙重身份和雙重使命--中國基督徒的身份責任論」為題,論述中國基督徒的信仰身份和公民身份之間、以及信仰和政治之間的衝突。

在面對雙重身份及對應的雙重責任的關係命題,單傳航指出基督徒在信主後需要有意識地履行愛的責任--「愛上帝」的屬靈責任和「愛鄰舍」的社會責任。所有社會責任都應以愛鄰舍的倫理責任為總原則,但對其中政治責任的部份,信徒有相當不同的態度,甚至有人強解《聖經》以逃避或高舉政治責任。單傳航認為「這不是神學難題,而是心理難題」。

屬靈責任和社會責任並重

他指出,在政教關係理解上,一般基督徒從《約翰福音》18:36中形成「兩種國度」的理論基礎上過渡到《馬太福音》22:21中如何處理「兩種國度」的關係,認為上帝的事情應與政府的事情分離,這也是「政教分離」的由來。然而他認為這是一種誤解,是西方自由主義者和無神論世俗主義者「炮制」的排斥基督教的學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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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解釋,這兩句話是並列平行的,其中一句話的詮釋原則也適用於另一句話,加上兩個分句工整對仗,都用了「當」字,說明了都是責任和任務,而且是耶穌的命令。因此,「兩項都是應當履行的責任,而不是兩者取其一。這是基督徒的雙重倫理責任(屬靈責任和社會責任)的重要理論依據。」他指出,主耶穌在順服權柄的同時,也清楚表達自己的立場原則,並在必要的時候毫不掩飾地發出譴責。

「雙重責任」決定基督徒的身份

此外,他認為聖靈的內住一方面督促信徒,另一方面也賦予信徒足夠的能力甚至權柄去承擔信仰責任(信)和倫理責任(愛)。正如使徒們呼應耶穌基督的教導,進一步詮釋愛的責任並強調愛是需要付諸行動,而不只是在心裡和口頭上。因此,基督徒對雙重責任(信仰和倫理)的履行決定了基督徒的身份。

他從《羅馬書》引出「信是心理責任,其功效是有聖靈內住,獲得基督徒的身份,並導致心靈和頭腦的相應變化。」而從《雅各書》也看到「愛是行為責任,其功效是彰顯信的果實。」所以,信仰的結果必然有美好的外在表現,即行動的證明。

他說,基督徒的愛人,也是愛上帝的表現。也就是說,律法的核心是愛上帝和愛人,而愛人同時也是愛上帝的表現;這是相當重要的邏輯。從《約翰一書》也從側面詮釋了「行為證明信仰」和「責任證明身份」的原理中所得出的結論。(約翰一書4:20-21)而愛的責任,也應當表現為遵照耶穌基督的教導和榜樣而產生的行為,這才是愛上帝的表現。(約翰一書2:3-6)

對於《雅各書》強調行為的功效,單傳航認為這並不與「因信稱義」相違,《羅馬書》教導的是「信的責任及其導致的身份」,而《雅各書》教導的是「信的行為證明了因信稱義的身份」,也就是信心是與行為並行,而且信心因著行為才得成全。所以他強調《羅馬書》是「因信稱義」,而《雅各書》是「因行成義」。從使徒們的教導反映行為證明信仰的原理,也就是說責任的具體實踐證明了「因信稱義」的基督徒身份。

最後單傳航總結,因為責任證明基督徒的身份,所以基督徒必須履行信仰責任和倫理責任。其中,愛人特別是「愛你的鄰舍」的倫理責任,自然衍生出了基督徒的社會責任。但是社會責任是愛人責任的具體表現之一,但不是全部,在所有的社會責任中,政治責任是一個敏感的問題。使徒們尤其是保羅,對此進行了教導,提供了清楚的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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