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福音派領袖:神定義婚姻,最高法院無權取代

2015 六月 26日, 星期五 20:51

 (Photo: Andrew P. Scott, USAT)
(Photo: Andrew P. Scott, USAT)

今日美國最高法院判決同性婚姻在全美50州合法。在民眾普遍為此歡呼喝彩的同時,美國的主要福音派領袖仍然站穩在聖經價值觀上,重申神設立一男一女婚姻,是世上沒有一個法院可以推翻的。

美南浸信會倫理與宗教自由委員會主席摩爾(Russell Moore)首先呼籲信徒不要恐慌。在《華盛頓郵報》上,他發文說:「最高法院可以做很多事情,但最高法院不可以把耶穌帶回墳墓裡。拿撒勒人耶穌今天還活著,祂仍然在呼召這宇宙投奔於祂的國度。」

「在未來幾年,教會要繼續表明我們所相信的婚姻,我們不能假設其他人認同我們,或者明白我們。我們不能只是在價值觀、文化或人類文明的角度上去討論婚姻。我們要學習耶穌和門徒教導我們的方式去討論婚姻--婚姻和福音要連結起來,就像基督與教會成為一體的圖畫。(以弗所書五32)」

葛培理佈道會主席葛福臨牧師(Franklin Graham)表示,最高法院並沒有權去重新定義婚姻。他在臉書上寫道,「雖然我絕對尊重法院的權力,但法院從來沒有定義婚姻,所以也無權把婚姻重新定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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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遠在我們的政府存在以前,婚姻是由創造男人和女人的神所設立的,祂的決定不受任何人手所造的法院審查或修改。神在聖經上已把婚姻的定義說得一清二楚:『因此、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創世記二24)。」葛福臨說。

家庭研究協會主席帕金斯(Tony Perkins)批評最高法院的裁決。他說,「五個法官推翻了五千萬美國民眾的投票,要求美國人民從數千年的歷史和人性的現實中走出來。」

「沒有一個法院可以推翻自然律法。簽署獨立宣言的先祖們把大自然和大自然的神視為所有律法的根源,這是不可由法院的法令篡奪的,即使是美國最高法院。」他指出。

美南浸信會神學院院長慕勒(Al Mohler) 呼籲基督徒作出行動,捍衛神所定義的婚姻。

「我們必須爭取婚姻是神賜給世人的禮物--它是人類發展的中心和必須的,它是限於一男和一女之間的結合。我們必須爭取所有人的宗教自由,將力量集中於保護基督徒公民的權利,以及基督教學院按照基督信仰教育和經營的權利。」他說,「我們不能再沉默了,我們不能隨從那違背創造主的設計和教導的道德改革。我們不能再沉默了,我們不能不爭取一男一女傳統婚姻。」

著名佈道家派博牧師(John Piper)則對美國的破碎表示傷痛。他在博客上寫道,「我的感覺是,我們並沒有意識到災難正在我們當中發生。那所謂新的東西--新的美國、新的歷史,並不是同性戀。那破碎一直在這裡,因為我們自從人墮落之後就是破碎的。」

「慶祝和認同同性戀的罪並不是什麼新事。幾千年來,同性戀行為都在藝術中被利用、被沉醉、被歡迎。真正的新事是它現在被規範化、制度化。這是新的災難。」他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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