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克拉馬州政府通過移除十誡石碑

2015 十月 2日, 星期五 19:52

俄克拉馬州州政府大樓前的基督教十誡石碑被判違反州憲法,下令立刻移除。
俄克拉馬州州政府大樓前的基督教十誡石碑被判違反州憲法,下令立刻移除。

美國俄克拉馬州(Oklahoma)兩年前鬧出基督教十誡石碑違反州憲法訴訟案,雙方挑戰至最高法院,直至日前「俄克拉馬州議會大樓保護委員會」(Oklahoma Capitol Preservation Commission)以大比數通過移除十誡石碑,意味著十誡石碑將正式告別。

據《基督教新聞》報導,9月29日(週二) 「俄克拉馬州議會大樓保護委員會」以7票對1票,決定授權其管理部門拆除州政府大樓前的基督教十誡石碑,執行俄州最高法院三個月前的裁決。

本年6月30日,俄州最高法院以7比2票數裁定十誡石碑違反州憲法中「不得利用公眾財產受益宗教」的禁令。最高法院認為,「石碑明顯帶有宗教性,代表猶太教和基督教信仰中的重要部分」。

據悉,該十誡石碑高6尺、用花崗岩所造,本由共和黨眾議員邁克.瑞斯(Mike Ritze)在2009年提案豎立,並迅速在州政府通過。瑞斯自己捐出1千美元設立石碑,整個過程並沒有動用過納稅人的公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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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誡是美國以至俄克拉馬州的法律和法制的重要基礎元素。美國和多個州的法庭在公文上經常引用十誡支持其決定,並承認十誡在整個國家的傳統中所擁有的角色。」2009年的提案說。

2013年8月,俄州的美國公民自由聯盟(American Civil Liberties Union)針對石碑提出訴訟,首席原告是一位浸信會的牧者布魯斯.普雷斯科特(Bruce Prescott)。普雷斯科特指,把神聖與世俗的東西混雜在一起貶低了石碑,而且有違憲法的制定條款。他本人並不反對十誡,他反對的是它被放在政府的地方,政府應該是中立的。他說,行人經過州政府大樓時必會看到這個石碑,給人的印象是州政府把基督教當作其官方的宗教。

2014年9月,第七區法院法官托馬斯.濱斯(Thomas Prince)判決,石碑有歷史價值,並不是單單代表了一個宗教性的信息,因此應被保留。原告人於是向俄州最高法院上訴,而最高法院裁定十誡石碑違憲。直到上月,濱斯亦同意最高法院之裁定。最高法院已下令十誡石碑必須在10月12日或之前被拆除。

對於十誡石碑的下一個歸屬,外界仍有不少推測。但俄克拉馬州共和黨的臨時主席埃爾南德斯(Estela Hernandez)已告訴當地電視台KFOR,她想石碑放在她的辦公室外面。

「這石碑提醒我們真的是有道德法則和道德價值的一群人。」她說。 「當我們開始認為上帝不應該在我們的教室、不應該在我們的政府,我們就會開始看到文化的衰落。」

「那些原則(十誡)定義了美國人的身份,定義了我們的先祖希望我們的國家是怎樣的。」她繼續說。「他們追求基督教的價值觀,他們尋求上帝的智慧。我真的相信俄克拉馬州的民眾也同樣擁有這些價值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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