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宗教事務條例》昨生效 國內外媒體學者解讀各異

2018 二月 2日, 星期五 4:38

新修訂《宗教事務條例》家庭教會被「矮化」。(圖:網絡圖片)
新修訂《宗教事務條例》家庭教會被「矮化」。(圖:網絡圖片)

中國實施的新修訂《宗教事務條例》於2月1日正式生效,有關條例的推出一直備受各方關注,尤其對中國宗教自由的影響。條例實施後,宗教團體、中外媒體,以至關心宗教事務的學者,均有不同的回應和解讀。

道、佛協會贊同 杜絕有法不依

據中國央視新聞客戶端消息,條例規定宗教團體、院校、活動場所乃非營利性組織,財產和收入應當用於與其宗旨相符的活動以及公益慈善事業。任何組織或個人捐資修建宗教活動場所,不享有該宗教活動場所的所有權、使用權,不得獲經濟收益。

條例亦規定宗教團體、院校、活動場所和教職人員應依法辦理稅務登記和納稅申報。中國佛教協會副會長宗性對此表示,新條例的實施對下一步宗教團體院校的建設、人才培養都有極大的推動作用 。中國道教協會副會長張鳳林表示有關規定能杜絕宗教商業化及有法不依的問題。

Like Us on Facebook

大陸媒體反應正面

《北京日報》京報網則支持新修訂的《宗教事務條例》,認為條例賦予宗教事務管理當局明確有效制止非法、遏制極端、抵禦滲透、打擊犯罪。宗教團體、院校、活動場所和宗教事務亦不受外國勢力的支配。與此同時,條例進一步保障了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宗教教職人員亦可依法參加社會保障並享有相關權利。

《新浪網》指出新修訂的《宗教事務條例》規定各宗教獨立自主自辦的原則,任何組織或個人不得在不同宗教之間、同一宗教內部以及信教與不信的公民之間製造矛盾衝突。因此條例進一步促進宗教和睦與社會和諧,信教公民和不信教公民、信仰不同宗教的公民亦能相互尊重和睦相處。

自由亞洲電台:家庭教會遭查封

但國外對條例有不少擔憂,認為會賦權進一步限制信仰自由。自由亞洲電台指該條例授予中國基層政府更大的權力,可以隨時查封家庭教會。條例實施的第一天,河南省周口市西華縣官方全面限制該縣基督教家庭教會。據當地信徒稱,該縣19個鄉鎮的家庭教會已被查封,上千名基督徒受此影響,而無法正常聚會。

對華援助會報導,河南省周口市西華縣逍遙鎮的馮姓基督徒披露近日情況:「全縣各鄉鎮的基督教家庭教會,無一例外的受到當地宗教部門官員和派出所公安警告。當局指信徒在未經政府批准的場所從事宗教活動屬於非法,責令其關閉。」

該縣派出所一名公安人員,回覆該台查詢家庭教會信徒可否自行聚會時,給予否定回答:「你聚會,現在不可以。」甚至三、五個人聚會也不可以。

華西縣各鎮政府及派出所,日前派人向學校傳達上級指示,由教師教導學生不要信仰宗教,還提醒家長不准帶孩子參加宗教活動或閱讀宗教書籍。在個別鄉村,村支書帶頭挨家挨戶,要求信徒到官方三自教會敬拜。還撕下有宗教色彩的門聯,摘下掛在信徒家中牆壁上的十字架。有村幹部見信徒家院內或屋內有耶穌對聯,立即將其撕下,還用油漆塗蓋牆壁上的十字架。

邢福增:在解決家庭教會問題上沒有積極意義

中大崇基學院神學院院長邢福增分析,「國家宗教事務局仍未詳細公佈『指定臨時活動點』的申請條件,對家庭教會而言,此舉唯一的作用,就是獲官方在指定地方,授予其「臨時」活動空間。但此過渡安排,最終目的仍要引導家庭教會接受基督教愛國團體的管理,而非賦予其獨立的身分與合法地位。」

他再指出,當局對「指定臨時活動點」的活動,又作出極大限制,接受臨時活動點的安排,即意味著揚棄自身的職能;一旦違反有關規定,又會受到當局懲處。可以說,《條例》第三十五條對家庭教會的「矮化」安排,在解決家庭教會問題上,根本沒有積極意義;迴避現時宗教管理體制存在的核心問題,也反映出中國要建構健全的政教關係,仍是困難重重。

精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