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重標準之嫌

2006 九月 18日, 星期一 5:08

BC最高法院今日裁定,BC省政府可以向15個海外煙草商,進行追討因吸煙引致的疾病所帶來的醫療開支,而這些煙草商雖身在海外,也必須到BC省應訊,接受本省公正嚴明的法官的審訊。

曾幾何時,吸煙是時尚型仔的表現,是身份個性的象徵,但近年就一沈百踩。

多項調查顯示,年青人吸煙的數字不斷下跌,煙鏟一族後繼無人。政府亦一擲千金,用大堆大堆錢做反吸煙宣傳教育。煙草商更成了實驗室裡的白老鼠,人人都想向他們開刀。法官今次更喝令海外煙草商到本省受審,盡顯官威!

支持吸食大麻者有一論調,就是既然煙草可以合法,市民可以公開吸食,大麻應有同相待遇。

如今政府主動出擊,不惜對簿公堂,申明煙草對市民和社會的傷害,要求索償醫療開支。

大麻一樣對市民和社會造成傷害,政府也是否應該對大麻採取同樣行動?

政府現在不屑於什麼龐大稅收,慈善捐款,向煙草商開刀。

對非法販賣大麻的毒犯,是否也當亳不客氣地予以打擊?

政府和教育團體大灑金錢,向年青人揭露煙草的禍害,和煙草商之虛偽。

他們不也當向青年人揭露大麻之禍害,以及毒販之醜惡嗎?

BC省法庭今回英明神武,秉公行義,強棒出擊。

對非法種植,收藏,販賣大麻的蛇鼠之輩,是否也該一改「隻眼開,隻眼閉」的態度,嚴懲罪犯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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煙草,大麻同樣有害,若不一視同仁,恐怕有雙重標準,歧視煙草之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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