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基督徒學者反同性戀主義言論遭扭曲

2013 十一月 25日, 星期一 10:59

知名基督徒學者、台大哲學系副教授柯志明近日在媒體反對同性戀主義者鼓吹的「同性戀自然論」而遭斷章取義並引發抗議。有關部門呼籲包容多元言論並促雙方溝通以化解誤會。

靜宜大學生態人文學系教授、台灣大學兼任教授柯志明在接受媒體採訪時批評「同性戀與異性戀都是自然的」論調。不過一些別有用心人士對柯教授的言論進行扭曲或斷章取義,導致一些不明真相的學生不滿。

同性戀支持者表示,柯教授在批判「同性戀自然論」時,將同性戀與兔唇、殘障人士作比較來形容同性戀是墮落的、不正常的,並抨擊他的言論「荒謬」,要求他致歉。

「同性戀自然論」到底是怎麼一回事?其實柯教授去年出版的書《尊貴的人、婚姻與性》有詳細的論述。要澄清的是,柯教授在整本書中劃清了同性戀與同性戀主義者的界限,他強調尊重同性戀基本人權,但反對同性戀主義。

本報幾個月前有報導柯教授批判「同性戀自然論」的文章,該文主要從哲學角度探討人的自然(本性),強調兩性結合才能拿真正體現出人的自然(本性)。

柯教授以理反駁同性戀主義的言論反遭抨擊突顯言論自由受到限制。他在《尊貴的人、婚姻與性之序》感慨說,為了政治正確,台灣有成千上萬的學者、專家、知識分子、文化人士、藝人、政客等逐漸附和同性戀潮流與運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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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和到有教授級的公共意見分子振振有詞又自以為義地公開叫罵,說反對同性戀就是壓迫同性戀者,說反對同性戀的論述毫無學術倫理...反對同性戀幾乎是反現代、反自由、反人權、反民主、封建、霸權的代名詞。這種文化氛圍使得沒有人再敢公開反對,因怕被貼標籤,多數人噤若寒蟬。」

柯教授在《序》中強調作為一個公民,他有權利表達關乎他個人信仰與思想的言論。他質疑同性戀風潮的種種不正常現象:

「能公開議論上帝,甚至公開嘲笑褻瀆上帝,但不能公開議論同性戀者?反對亂倫可以,但反對同性戀性行為不可以?說親子亂倫不道德可以,說同性性交不倫理不可以?這是什麼道理?這是什麼理性文化?」

柯教授還說,如果一個民主社會連表達反對同性愛情與性行為的說理自由都要被剝奪甚至壓迫,那麼他只能被迫全力反抗這種「掛人權羊頭賣同性戀霸權狗肉」的扭曲民主社會。

「這是何其可悲的事,我希望台灣不會走到這一步。」他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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