享受神所賜的生活與作息 領受四份「創造的禮物」

2015 二月 1日, 星期日 20:26

現代繁忙的生活得安息不容易,工作更成為壓力的來源,我們開始對工作的意義產生了疑問。可是我們是否知道生活與作息都是神所賜的禮物?楊錫鏘牧師在一篇題為《禮物的再思》的文章中,藉著《創世記》的教導提醒我們要以感恩的心領受神所賜的禮物,當中也包括生活和工作。

從主而來的禮物

在神起初的創造中,有四份特別給予人類的禮物︰

第一份禮物當然是生命,在此我們必須留意「賜予」這個觀念︰「生命氣息是人基本所需,但必須仰賴賜予者」。神用塵土造人,並以一口氣給予人生命氣息,我們要認清自己最基本的需要都是仰賴神而得的。

第二份禮物就是工作和生活──根據《創世紀》,神起初把人安置於伊甸園,讓各種樹本長出果實,這除了要滿足人的基本需要外,也是希望人能欣然享用這一切。今天工作反成不少人壓力來源,這絕非神的本意,只是人因缺乏安全感或過分在意他人眼光而製造了過多壓力。工作本是神的禮物,神希望的,是我們能以愉悅和享受的心過每一天的生活。

第三份禮物是靈性,就如《創世紀》中的生命樹。文章中提到,人是「兩棲動物」——屬靈和物質。他說:「一方面要在日光之下享受神所賜的物質世界,同時還有一個屬靈的層次,就是享受日光之上神所賜的屬靈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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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份禮物則是「道德律」,就像分別善惡樹的創造一樣其實,神早已訂定什麼是好,什麼是壞,並給人道德的規範,這是神賜予的重要禮物。人可以選擇違背這些規範,也可以視之為對個人自由的限制,但這樣只會帶來無數失敗與挫折。

認清「禮物」的意義

在定義上,「禮物」有兩個重要的組成元素,就是「別人送」和「令我快樂」旳東西。那麼,倘若在以上四份「創造的禮物」中,存在令我們不快的元素,例如與生俱來的殘疾時,我們又該如何理解這「禮物」的意義?

楊牧師指出《創世記》中重要的提示,就是這些「創造的禮物」都是「神看著是好的」,也就是與一切屬地的享樂無關。生命的內容出於神而存在的,靈性和道德律更是僅僅出於神自己。至於工作和生活,也是神指派給人的,如果沒有神的賜予,我們在就算是「無業」了。無論我們對這些禮物有何觀感,只要認清這些在神眼中都是好的,並以感恩的心去領受,一切自會全然不同。

我們既然接受了神所賜的這些禮物,就應用心去理解神的心意,只有這樣我們才能找到人生和工作的目標,得著喜樂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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