戰爭有正義可言?猶太教與基督教怎樣看正義之戰?基督教教義有否明確的教導支持戰爭或正義之戰?
前坎特伯雷大主教威廉姆斯(Rowan Williams)認為,猶太聖經和基督教聖經有一共通處,耶穌沒有為當時的社會立法,敦促追隨者採取非暴力和非激進的立場影響和改變社會。理論上兩教都是堅持戰爭不可具有侵略性,自衛是底線,並且確保用盡一切方法來維護正義。
因此,威廉姆斯強調,對待公開的戰爭,現代世界需要比以往任何時刻都更加謹慎,因為現代武器幾乎不可避免會導致平民死傷,核武的威脅更加主導著人類的未來,這是公民軍隊的意義。
基督教教義中,沒有明確的教導支持戰爭或正義之戰。相反,基督教教導人類需要愛與和平,實現和解和凝聚。然而,在現實生活當戰爭不可避免時,基督教教義提供了指導和原則。
首先,基督教中存在著「愛鄰如己」的教導,是讓人們關注別人的困苦和需要,追求和平、正義和憐憫。基督教教義認為,戰爭往往會引起危害和破壞,甚至可能殺害無辜者。因此,基督教教導人們需要儘可能避免戰爭,促進和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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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基督教教義中強調寬恕,即使在爭端和衝突中也需要互相體恤和包容,去尋求和解而不是報復。基督教認為,如果能夠解決問題而不是戰爭,那麼這就是更好的選擇。
此外,基督教教導人們對於戰爭、決定是否參戰或發動戰爭都需要慎重考慮,以正確的方式取得判斷。這可能涉及到種種道德,法律和政治因素,而這些因素都是需要慎重態度對待的。
總之,根據基督教教義,沒有所謂的正義戰爭,人們需要儘量避免戰爭,追求和平、愛和寬恕。然而,當戰爭不可避免時,人們需要根據信仰的指導原則來進行判斷和取捨,為有可能的情況取得道德,法律和政治的正確抉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