逆性情慾的挑戰(下)

2005 五月 25日, 星期三 15:05

前文我們思想過逆性情慾的氾濫帶給持守聖經真理的基督徒很大的衝擊。我們固然不應歧視任何人的選擇,但卻不等於我們須放棄尊重聖經和人類自然倫常的立場,倒去接納那些違逆人類生理本性的行為和衝擊傳統家庭觀念的做法。我對於香港民政事務局探討為「性傾向歧視」立法的行動持反對的立場;我也反對傳播媒介渲染色情思想、擴散縱慾觀念荼毒青少年人的心靈;又反對鼓吹世俗化、崇尚物質主義和放縱犯罪的思潮。聖經同時警告那些追求世俗迷信偶像的人,那些放縱異性或同性情慾的人和那些自我放縱沉溺犯罪的人,都必受到神嚴厲的報應(羅1:21,28,32)。聖經也提醒我們,神對人的寬容忍耐是要給人悔改的機會,祂最渴望的乃是向離罪悔改的人賞賜榮耀、尊貴和平安呢!(請自行翻壅僭車?:1-11),讓我們為著維護健康的家庭制度和保障我們的孩子得著健康的思想教育盡心守望祈禱。

三、公義審判的執行

偽善者留心神的報應(2:1-3)

聖經警示當我們判斷別人的行為不對時,也要留意自己也同樣要面對神的審判。當我們自己輕忽神的警告而干犯各樣罪惡,卻又輕視別人,論斷別人,自嗚清高,乃是自欺欺人的行為。我們須知道神不按人自以為是的標準審斷人,祂按聖經真理的標準。能說不能行的偽善者,必然也受到神的審判。所以歧視別人是愚蠢的行為。然而那自以為被別人歧視的人也須留意,神既不歧視人,也不偏待人,但是祂卻報應那放縱犯罪不肯悔改的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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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寬容忍耐候人悔改(2:4)

聖經說神有豐富的恩慈,沒有在人犯罪時立即施以重罰,是要給人機會悔改。然而有人卻不珍惜機會,繼續肆意行惡。他們須當心,切勿以神的寬容忍耐為自我放縱的藉口。

積蓄神忿者必受審判(2:5-6)

人剛硬不悔改,便只會為自己積蓄神的忿怒。當人惡貫滿盈至超越神容忍的極限,神便不再給予機會,神公義的審判必臨到罪人身上。我們不可忘記舊約時代所多瑪俄摩拉面對天火焚城的懲罰呢!(參創18:20-19:29)

總結

聖經說:「神的震怒,從天上向所有不虔不義的人顯露出來,就是向那些以不義壓制真理的人顯露出來。」(羅1:18)當人以人權和自由的口號為藉口,自我放縱並壓制神的真理時,須當心神的震怒!聖經又說:「唯有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神對我們的愛就在此顯明了。所以,我們現在既然因他的血稱義,就更要藉著他免受神的忿怒。」(羅5:8-9)當罪人願意悔改接受基督的代贖,藉著基督寶血洗淨罪惡,他們便得以稱義,免受神的忿怒。神何等渴望向我們施恩,給予得救的出路呢!但願我們快接受主耶穌的十架救恩,便得脫神的忿怒報應,又得享神的恩慈大愛。

原文刊登於香港宣教會恩磐堂網頁www.gracechurch.org.hk,版權屬香港宣教會恩磐堂及作者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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