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年蒙福

2008 二月 4日, 星期一 14:48

經文:創1∶28 啓21∶3,22∶7

「福」自古人人之向往。新年、春節到來時,我國民間常有貼大紅「福」字的習俗。連我們基督徒家裏,若逢喜慶佳節,或新居喬遷,亦有喜歡貼上一幅「福」字的字畫。好消息也稱「福音」等等,不勝枚舉。這一切都體現著人們對「福」的渴慕和追求。聖經啓示上帝就是萬有真原,萬「福」之本,緊跟「創造」即是「賜福」(創1∶28),據統計僅《舊約》提到上帝的賜福或祝福有300多次。   

什麽是「福」?

有心理學家說:「福是滿意的工作和愉快的閑暇的巧妙結合」;有學者說:「福是三個不可缺少的要素,一是有希望,二是有事做,三是能愛人」。聖經告訴我們「福」只有兩種:即是「肉體的福」和「靈性的福」。這兩種福也都包括我們所信仰的「今世和來世」的福(路18∶30)。

肉體的福:在聖經裏說:「他右手有長壽,左手有富貴」。(箴3∶16)「耶和華所賜的福,使人富足,並不加上憂慮。」(箴10∶22)健康長壽和物質豐富都是上帝要賜的福。古人雲:「四季春爲首,五福壽爲先」。什麽是中國文化所述之「五福」?即是長壽、富裕、康甯、修德、善終。這無疑與聖經倫理共通。

「福」在日常生活中除了頌贊,更重在「心靈」,古人雲「天下奇觀看盡不如書卷好,世間滋味嘗來無過菜根香」,這就是一種人生的心境。使徒行傳20章35節說:「施比受更爲有福」。的確,「施」的比「受」的更有幸福和幸福感。耶稣曾對請他吃飯的人說:「你糧]筵席,倒要請那貧窮的、殘疾的、瘸腿的、瞎眼的,你就有福了」。(路1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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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不是人的回報,「乃是上帝所知道的」(林前8∶3)。耶稣又對門徒說過:「爲義受逼迫的人有福了,因爲天國是他們的」。(太5∶10) 「福」是靈裏的喜樂、安慰和享受;「福」是天國的獎賞,是與萬福之源的上帝永遠同住(啓20∶3-4)!

人要蒙福,就須要走蒙福的路,對此聖經的教導很多,這裏只列舉四點:

一是「認識上帝」。約伯記22章21節說:「你要認識上帝,就得平安,福氣也必臨到你」。聖經曆史中的如挪亞、亞伯拉罕等人物,無不因認識上帝而獲福的。

二是「敬畏上帝」。究竟怎樣是敬畏上帝呢?詩篇128篇1節裏說:「凡敬畏耶和華、遵行他道的人,便爲有福」。《新約》中雅各說:「只是你們要行道,不要單單聽道」。中國傳統文化的代表人物孔子亦說過:「坐而論道,不如起而行之」。遵守聖經的教訓,這人結果必然得「福」。

三是「追求知識」。聖經諄諄教導:「得智慧、得聰明,這人便爲有福。因爲得智慧勝過得銀子,其利益強如精金,比珍珠寶貴,你一切所喜愛的,都不足與比較」。(箴3∶13-15)現代人知道「知識是生産力」;基督徒也應知道「知識是蒙福的途徑」。

四是「榮神益人」。上帝對亞伯拉罕說:「我必賜福給你,叫你的名爲大,你也要叫別人得福」。(創12∶2)保羅說:「凡事都可行,但不都有益處;凡事都可行,但不都造就人。無論何人,不要求自己的益處,乃要求別人的益處。」又說:「所以,你們或吃或喝,無論作什麽,都要爲榮耀上帝而行」。(林前10∶23-24,31)一個能叫別人得福的人必榮耀上帝;一個榮耀上帝的人必是自己得「福」,也叫別人得福。

時光易逝,年歲一去不返。但日月輪回,舊年過去,新年又來,前面展現的是一個新的起點,又一段新的美好年華拉開帷幕。新年、聖誕沸騰的歡樂與祝福,是啓示著上帝的「福」就在前頭。我們要惜時如金,殷勤工作,榮神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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