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是神眼中的「美人」

2012 五月 7日, 星期一 21:33

作者:黃傑瑞

倘若您是基督徒,那麼我要問一句,您認識真實的自己嗎?在您的身上看到了神的形象嗎?前一段時間,我得到一個屬靈經歷,神透過清晰的異象讓我明白基督徒有神的形象,儘管從現實來看我們是一個不足的人,但神看我們與人看我們、我們看自己是完全不同的角度。在神眼中,我們是完美無瑕的人。在此,我願意與廣大讀者分享這段難忘的屬靈經歷,希望我們能重新認識自己,以全新的眼光看待自己,從而過一個榮神益人的美麗人生。

我在美東一家擁有幾千人的美國教會聚會。在一次主日敬拜的時候,神突然給我看一個特別的異象,這異象猶如短片電影且非常清晰,而「我」就是影片的主角。我在異象中看見自己站在鏡子面前,照鏡子的那種感覺非常棒,很難用語言加以形容;更令我吃驚的是,鏡子中的我竟然看起來如此的漂亮。說實話,從小到大我從未發現自己竟長得這麼英俊、帥氣,可以說我在鏡子中的樣子是非常完美的。正當自我欣賞、自我陶醉的時候,神突然對我說:「我看你就是這樣完美的。可是很多人卻不是這樣看自己,他們看到的都是自己的不足、醜陋。」

頓時,我才徹底醒悟過來,「原來神竟然是這樣看我們的!神看人與我們看自己竟是完全的不同,在祂眼中,我們是『美人』——完美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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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藉著這個異象打開了我屬靈的眼睛,促使我重新審視自己,同時也反省過去我們看自己的視角。不容置否,一些基督徒只是關注自己的缺點、過犯和軟弱的一面,甚至達到厭惡自己的程度,嚴重到討厭、恐懼照鏡子,因為一旦照鏡子他們就要看見自己,而在他們眼中,自己達伐自己,對自己要求很高,覺得自己非常的醜陋。所以他們無法接受自我。

在聖靈的光照下,我找到該異象的聖經依據,即林後3:18節,「我們眾人既然敞著臉得以看見主的榮光,好像從鏡子裏返照,就變成主的形狀,榮上加榮,如同從主的靈變成的。」這句經文寫的很清楚,靠主蒙恩得救的基督徒有與主有同樣的形象和榮光,這才是神看我們的視角!換言之,耶穌基督十字架的救恩已經完成了,我們過去不信的罪都被清算了,在神眼中看為義人,正如以賽亞書所言,「你們的罪雖像硃紅,必變成雪白;雖紅如丹顏,必白如羊毛。」

雖然從現實來講我們的肉體會有軟弱,有時也會犯錯,但這絕對無法更改神的救恩已經完成的事實,亦無法動搖我們在神眼中完美的形象。倘若我們只定睛自己軟弱的現實,忽視救恩已在我們身上成就的真理,試圖用努力行善、服事來達到自我成聖,那麼我們將在信仰道路上撞得頭破血流、慘不忍睹。在我看來,這正是一些基督徒活得不像基督徒的根本原因。

從林後3章12至15節指出生活在律法時代的人因蒙著面紗而無法得見主的榮光。但他們的心何時歸向主耶穌,面紗就能除去,不僅可以看見主的榮光,還變成與主同樣的形象。所以,關鍵是「歸向主耶穌」,這是律法時代與福音時代的分水嶺。因此,我們這些已經歸向耶穌的基督徒,不該再回到律法時代的生活樣式,整天不斷的自責、內疚與恐懼,就好像耶穌的救恩還沒完成,自己還沒有得救似的。

聖經不斷的宣告耶穌的救恩已經成就,我們靠著信耶穌而成為新造的人,我們裏面有基督的生命,基督馨香之氣在我們身上散發出來,在神眼中我們是完美之人,所有這一切乃是神無條件的大愛的彰顯。當我們真正明白這一點,用神這樣的視角看自己的時候,我們的生命將完全翻轉,我們的潛能和恩賜將被激發,我們的服事將不斷更新和突破,並使我們的家庭、職場及周遭的人群受惠。

我就是一個典型的見證。以前我是那種活在律法時代的基督徒,對神無條件的愛只是頭腦理性上的瞭解,並未真正經歷到恩典的世界。所以當我每次有過犯時,我就陷入不斷的自責,對自己的過犯感到嘆息和無奈;之後我又繼續犯錯,罪惡感盤踞在我的心頭久久無法脫離,甚至達到自己都討厭自己的程度……每天就是這樣惡性的循環。

但自從神給我看鏡子的異象後,我才終於明白原來自己在神眼中是個完美的孩子,我的身上有神的形象、基督的馨香。從此,我脫離出罪與罰的惡性巡迴,迎來了煥然一新的生命,我的改變令家人、同事、親朋好友大為驚訝。想到這裡,我就興奮的大聲歡呼,哈利路亞!高興的手舞足蹈。

最先看到我生命改變的就是我的妻子。以前我是從不過問家務事的大男人,就連熨燙襯衫的小事都統統交給同樣要上班、又做家務及帶小孩的妻子處理。但經歷神特別的恩典後,我開始自己主動動手熨衣服了,我很享受熨衣服的喜樂,邊做邊禱告,感覺美滋滋的!不僅如此,我還包攬其它的家務事,這不是裝模作樣,而是基督生命的自然流露,因為我知道自己是神的形象,無論做什麼都是在榮耀神,都是非常喜樂的。我的改變令妻子大為感動,她不住的稱謝主,認為我的變化有力見證神改變的大能。

我承認基督徒因為軟弱偶爾也會犯錯,畢竟我們身上仍保留罪的習慣。但這絕對無法改變我們已是義人的身份,因為神算我們為義人,看我們為完全人,這是任何力量都無法改變的。所以,當我再次因為軟弱而犯罪時,我不會再像過去那樣陷入罪與罰的惡性循環,不再沉溺於對罪惡的痛苦,不再被罪惡感壓垮。而是敢於在神面前告白自己的軟弱,並求祂的恩典臨到我的,主的恩典夠我用的,祂的恩典托住我,讓我得勝罪惡的轄制。

我也明白,不僅是我,所有重生得救的基督徒都在神眼中都看為完美。從此,不僅是我看自己,我看他人也是帶著神的眼光,這也使我擁有寬闊的胸襟,得著化解仇恨的力量,包容弟兄姊妹的不足,也改善了我在職場和社會的人際關係。既然我們都有神的形象,為何我們不能很好愛自己?為何不能寬恕弟兄姊妹的過犯呢?當我們睜開屬靈的眼睛時,彼此相愛不再是難事。

總之,不要再回到律法的世界陷入罪與罰的無限循環,而是帶著神的眼光看待自己、認識自己。倘若如此,我們就成為完美的人。

最後我以林書豪的例子作為分享的結束。林書豪為何能讓世界為他瘋狂呢?在我看來因為他是帶著神的眼光看自己,這使他無論經歷再大的困難都能走出人生低潮,最終林書豪的潛能爆發,一夜走紅,成為很多人眼中完美的球員。

林書豪常說自己是在為上帝打球,為榮耀神而活。今天,我們身在各個崗位的基督徒也都是在為神工作,而榮耀神而活。當我們能帶著全新的我去生活時,就可以釋放出如同林書豪的影響力,讓周遭的人也能從我們身上看見主的榮光,為我們喝彩。願把一切的榮耀歸給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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