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城市豐收教會康希等六位領袖失信案進入第三階段庭審,負責審計教會與涉案公司思創賬目的審計事務所Baker Tilly的管理合夥人沈冠成出庭,他是控方傳喚的第十二名證人。
康希案前兩個階段審訊中,沈冠成的名字數次被提及。城市豐收教會展開認購思創、Firna債券等相關涉案交易時,他正好擔任教會與思創審計項目的合夥人。
質詢證人過程中,有许多文件與電郵都與沈冠成有關。被告在來往電郵中形容他是「很難對付」的審計師。因此,沈冠成的證詞被視為康希失信案的關鍵證據。
沈冠成接受檢方質詢時首先回答審計師的角色和責任:審計師並非查驗客戶文件真偽的專家,建議客戶交易的合法性或商業價值,並非審計師的工作。但進行審計工作時,審計師會保有一定的專業懷疑。
這一解釋與上一位證人程瑜相似,他們都是來自同一個審計事務所。沈冠成在2008年1月從前一位項目合夥人程瑜手中接下城市豐收教會與思創這兩位客戶。
出庭當天,檢方呈堂的證據揭露沈冠成曾在2009年4月就教會的賬目提出兩大疑問。第一,城市豐收教會和思創有何關聯?第二,教會為何選擇如此小規模的公司管理上千萬元的投資?
根據控方的證詞,沈冠成曾對思創財務報告尤其與教會的關係提出多項質疑,但被告人沒有優先向沈冠成解釋,而是去找私交甚篤的馮道清會晤,而且那次重要會面故意向沈冠成隱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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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沈冠成於2004年接手Baker Tilly之前,馮道清一直是該審計事務所的管理合夥人。馮與教會高級管理層的關係密切,而且他曾給予被告人審計與會計上的諮詢;被告人同時也仰賴他的建議。
雖然沈冠成是實際負責教會與思創的審計項目,但他不解為何教會高層更加熱衷與馮道清私下商討賬目問題,也不清楚馮道清都給出哪些具體建議。
控方在庭上還向沈冠成出示幾份他不曾看過的文件,這些文件包括教會管理委員會成員的來往通信。看罷後,沈冠成對教會的一些交易產生了諸多疑問。
其中一封是當時的思創董事、Firna老闆何清偉(Wahju Hanafi)簽下的個人擔保書。根據以往案情,思創與Firna涉嫌向城市豐收教會發售虛假債券,目的是資助康希牧師妻子何耀珊的音樂事業。
檢方呈堂的何清偉2008年11月發給兩位被告周英漢和黃玉音的電郵中說,「Firna在整個安排中『只是協助將錢轉出去』。」
沈冠成表示這封電郵讓他質疑Firna債券的真實性,「這給人的印像是債券收益不是給Firna,而是作其他用途。」(注:根據何清偉去年作證的解釋,他稱這是教會財務經理黃玉音幫自己弄清楚賬目。)
另外,檢方又公佈被告人陳一平與陳紹雲在2010年3月的手機短信內容。在短信中,時任教會管委會副主席陳一平向財務經理陳紹雲提出主任牧師康希心中的疑問。
「康牧師想知道在我們上個財政年所賺的700萬元投資回報中,有多少是從『教會、思創與Firna』債券以外賺來的真錢(real money)。意思是從『世界』賺進的真錢(actual money)。」
看到這個被公開的短信後,沈冠成對「真錢」一詞感到困惑,他也質疑為何區分債券投資與教會的其它投資。在他看來,這樣做是沒有道理的。控方也因此把這些私下的電郵和短信內容視為被告的犯罪意圖。
不過,沈冠成在庭上也透露他相信思創有能力還錢給教會。一來,思創的董事屬高淨值人群,有辦法湊錢。二來,他對擔保人何清偉的經濟實力有信心。
另外,當沈冠成讀了周英漢、陳一平和黃玉音在2007年7月的電郵往來後更加困惑。黃玉音在電郵中直言音樂專輯預估銷售額大概只有270萬美元,根本不足以買回1,300萬新幣的思創債券。
沈冠成在庭上表示,如果他事先知情,一定會質問教會董事會,「既然明知思創的情況,為何還購買其高額債券?」
根據何清偉之前證詞的解釋,這270萬美元只是思創事前所做保守的預估,但之後在美國市場實地操作的專業人士提出更詳盡的預算,認為可以更多牟利。因此思創對購回債券又燃起信心。
城市豐收教會康希失信案第一階段庭訊系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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