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城市豐收教會康希等領袖失信案第三階段庭審進展到查案人員開始出庭作證,控辯雙方就檢舉報告的年份展開唇槍舌劍。
負責調查康希案的商業事務局辦案人員韓凱文(Kevin Han,音譯)出庭,他是控方傳喚的第13位證人。他從2010年4月30日開始接手調查被告人涉嫌挪用教會公款的失信案。
根據庭審顯示,康希案的調查時間相當冗長,在正式提控前,前後一共花了26個月,並有30名調查官員參與審查證據,就連科技罪案剖析法證組的法證分析員也協助也協助調查。
辯護律師盤問證人,商業事務局最早什麼時候開始收到針對教會領袖的檢舉報告?韓凱文回答說,「收到的第一份檢舉報告應該是2005年。」
律師抓住這個「時間點」進行猛攻,「2005年?那這份2005年的檢舉報告與六名被告被控失信公款有何關聯?控方指控被告的犯案時間不是從2007年開始的嗎? 」
辯方律師要求公開2005年的檢舉資料。但主控官表示反對,理由是這與被告現在的控訴無關;其次,2005年首份檢舉報告被視為敏感資料,法律要求對舉報者的身份進行保密。
控方不滿辯方的「無理要求」,指其嘗試套取資料。但辯方毫不示弱地反駁說,「我連舉報的內容都不清楚,談何套取什麼資料。」
控方針鋒相對,「既然辯方律師不知道,那憑什麼說自己提的問題是和本案相關的?這不是套取資料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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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迫於庭上的壓力,控方僅透露舉報者為「某金融機構」,檢舉城市豐收教會出現可疑的交易。法官裁定,等下次庭審證人韓凱文不在場時,控方要呈上2005年首份舉報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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