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城市豐收教會康希等領袖失信案擬於5月5日宣判。被告的辯護律師認為控方證據薄弱無須答辯,要求法官判康希等被告無罪釋放。
控方於2月完成舉證後,失信案週二續審,今已完成六名被告表面罪名成立與否所作的口頭陳詞。辯方律師進行口頭陳詞,他們認為控方證據薄弱,沒有答辯的必要,懇請法官判被告無罪釋放。
康希的辯護律師認為,康牧師在城市豐收教會的角色舉足輕重,但這不等於他在債券交易中也扮演重要角色。
他指控方根本沒有提出「任何直接證據」表明康希進行虛假債券投資,控方只是靠「間接推斷」來認定康希扮演的角色。
其他辯護律師也同樣指控方缺乏具有說服力的證據支持他們對他被告所提出的控狀,稱控方的說法只是一些「不合理的推斷」,還指控方證人無法指正涉案公司債券有任何虛假成份。
為被陳一平辯護的律師指此案中所謂的「陰謀」是控方自己靠被告大量的電郵拼湊出來的,稱是控方製造出來的「剪貼(cut and paste)」陰謀。
但控方堅持認為康希是在知情、同意和參與的情況下涉及虛假債券交易,清楚教會建堂基金用來購買虛假債券之後的流向,同時一直都在緊密控制跨界計劃每個階段(尤其在財務上)的運作。
控方還指大部分涉案公司與教會關係密切,公司高層也是城市豐收教會會友。控方指康希牧師利用在教會舉足輕重的地位背後對發售債券的公司施加影響。然而,康希卻對審計師隱瞞教會與債券發售公司之間的關係,因而「推斷」他有失信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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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辯方堅稱債券投資是真實性的說法「教會管委會作為一個整體受權管理教會資金,而不是成員個人受權控制教會公款,因此不可能涉及失信。」
控方回應表示,只要是受權者的一份子,就有份控制公款,否則教會管委會成員無須為他們在做決定過程中的行為負責。
康希等被告能否脫罪?最快要等到5月5日才知曉。若表面罪名不成立,康希等六被告就會當庭釋放。但倘若表面罪名成立,六被告可上證人欄答辯或保持緘默。若選擇不供證,法官可能對他們作出不利的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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