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引言: 本文承接(上) 篇所論: (一) 救恩歷史中上帝對人的「呼召」, 繼續探討聖經中的呼召觀, 特別是新約這方面的教導, 並稍作反思與應用 )
(二) 聖經中的「呼召觀」:
(1) 舊約聖經
「呼召」一詞在舊約聖經中,主要用於上帝呼召衪的子民 ,使他們在衪的救贖歷史中有份。上帝呼召衪的子民,目的有三:
(a) 藉信靠上帝應許而得蒙拯救;
(b) 作上帝的選民而分別為聖;
(c) 在世界中見證和榮耀上帝
舊約中「呼召」一詞,也有指上帝對個人的拯救 。 至於上帝對個人事奉的「呼召」 ,按上文所提, 只有少數的先知和領袖, 有神直接和超自然的啓示,其餘的,就是按神的帶領和安排,在不同的崗位和處境中、忠心的事奉神和服侍人,在歷史中見證神的榮美和衪大能的作為。
此外,在舊約時代,神在衪的子民中 ,也設立了一些職份如: 先知、君王、祭司;這些事奉職份,如何在新約教會中實現,請參閱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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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新約聖經
(a) 福音的呼召
新約中論到神的「呼召」,首先是指福音的「一般呼召」general calling。太22:14 耶穌說: 「被召的人多,選上的人少」 , 意思就是: 許多人聽到福音,但蒙神揀選,得著福音好處的人卻不多 (參太9:13 ) 。
當人聽到福音,而用信心去接受時 ,他便是領受了「有效的呼召」 effectual calling ( 林前1:9; 羅8:28,30) , 得著救恩 (參羅1:6-7; 弗1:18; 4:1; 帖後2:14) ,成為基督的門徒、 天國的子民,這是新約聖經中「呼召」一詞最常見和最重要的用法。
基督在地上的時候,也曾經呼召十二門徒 ,與他一起生活和事奉 ,又差派他們出去傳道 (可3:14; 太4:21; 10:1) 。這十二門徒其後也稱為使徒 , 他們是新約教會的根基(徒1:12-26; 2:14; 弗2:20),類似舊約時代的先知。其後,使徒保羅在大馬色路上遇見復活的主,悔改受洗歸主,並且蒙召作使徒(徒9:1-19; 林前1:1; 羅1:1; 林前15:9既 加1:15-16 ),他的蒙召經歷也很獨特, 是復活的主向他顯現的經歷。 新約時代的其他傳道人(如提摩太) , 蒙主帶領作傳道,都不是如此形式的!
五旬節以後,所有歸信耶穌的人, 都被稱為門徒,因為他們都是跟隨和效法耶穌的人 (太28:19; 徒6:1;11:26) 。使徒保羅說得很清楚:門徒就是「蒙召」的人;而既然蒙召,行事為人就應與蒙召的恩相稱,有聖潔、合一、愛心的表現 (弗4:1-6; 西3:12-25; 帖前4:7-9; 林前7:15 ) 。
總的來說,在新約聖經中,「蒙召」的人,主要是指領受福音呼召的門徒。這是一個神聖的恩典呼召 (提後1:9-10),也是一個改變人生命的呼召。 蒙召者不單成為聖潔的子民,他也是屬神的君尊祭司(彼前2:9-10),就當將自己獻上,作為活祭 (羅12:1,2),在凡事上以神為主,並接受神的差派,過榮耀神 、以愛心服事人的生活。當一個人憑信委身作門徒的時候,他就是表示 願意用神所賜予他的生命、才能、恩賜、職業、家庭、人際網絡等,去作神要他作的,這就是「事奉」, 而這「事奉」並不限於傳福音和教堂事工 ,也包括一切在家庭、社會、世界中榮神益人的工作。
這「全面事奉」的觀點,突顯了職場事奉的重要 。 當然,其中一部份信徒會被神指派,在教會中作帶領者 , 但大部份的信徒都會蒙神引導,在社會中的不同行業裡工作,或作家庭主婦,同時參予教會事奉, 但大家都是「蒙召」的 (羅1:7; 林前1:2) , 只是各人站在不同的崗位而已!
(b) 守住位份
至於保羅在林前7:20 說: 「各人蒙召的時候是什麼身份,仍要守住這身份」,意思是,各人在信主時的身份,如作奴僕或主人, 已婚或單身 ,都不必勉強去改變這些身份或位份; 事實上, 在基督裏的新生命與新主權已更新了這些身份 (如: 奴僕在基督裏,也有新的自由) ;當然,要改變原來的身份或位份,也無不可,只是要順服聖靈的帶領 ,不必勉強!
(c) 信徒皆「蒙召」作先知、君王、和祭司:
在舊約時代中 ,神膏立這三種領袖, 這些職份在新約時代,在基督身上實現了,因為衪是那上帝所膏立的彌賽亞 (路4:16-21) ,又是那「末後的亞當」。 藉着衪 ,新約信徒蒙召得救;在基督裏 , 信徒也與基督同作「先知、祭司、和君王」。因此:
( i ) 信徒皆「先知」:
先知的工作是代表神說話, 摩西是舊約時代的首位先知,是他將耶和華神的心意(包括律法) ,告訴以色列人 , 而其中有一句很重要的話是:「耶和華你的神要從你們弟兄中間給你興起一位先知像我,你們要聽從他。」 (申18:15)
這一位將要被興起 ,像摩西的先知就是聖子耶穌。衪道成肉身,不單傳講神的話,衪自己就是神,將神完全的彰顯。衪是道 ,是引領人到神面前來的中保 (約1:14,18; 14:6 ) 。 而在新約時代的講道中,使徒也見證耶穌實現了這申18:15的應許 (徒3: 22-26) 。衪是那比一切先知更偉大的先知 ,衪是神的自我啟示; 然而, 衪在復活後,吩咐門徒在衪升天後,要往普天下去為衪作見證 (路24:44-49; 徒1:8) ,宣揚那呼召他們從黑暗進入光明的神的作為(彼前2:9),引領萬民歸向神,作新約時代的先知。正如舊約先知的特徵是為主受苦,新約時代中主的門徒 ,傳神的話、作先知,也無可避免地會為主受苦 (彼前3: 13-18) 。
(ii) 信徒皆「祭司」:
舊約祭司的工作,是把人的需要,特別是赦罪的需要 ,帶到神的面前;舊約的祭司,獻祭律例,和會幕/聖殿的設立 ,是要人暫時解決罪的問題,得以親近神 (參利未記 , 特別是12:6-8; 16:15-19) 。到了新約時代,耶穌是那完全的大祭司和祭牲 ,一次過將自己在十架上獻上,成了完美 、永遠有效的贖罪,洗淨人的罪,叫一切在衪裡面的人 ,可以坦然進入至聖所,朝見敬拜真神 (來9:11-14; 10: 19-22 )。 不但如此,信徒也能靠著耶穌 , 成為有君尊的祭司,和聖潔的國民 (彼前2:9) 。如此, 新約信徒靠賴天上的大祭司的獻上,都成為祭司,不單可以到神面前來,也可藉著聖靈 ,,將人帶到神面前,獻上靈祭, 真中包括:禱告的祭 (啟5: 8); 福音的祭 (羅15: 16); 頌讚的祭 ( 來13: 15); 行善捐獻的祭 (來13: 16) ; 全人的祭 (羅12:1; 林後8:2,3) 等。
信徒皆祭司 ,並不等於說教會不需要有領袖, 乃是說 , 在新約時代中,不應有「聖工人員」和「平信徒」的聖俗二分, 也並非只有前者才是事奉的人 。教會在信徒當中,選立一些生命較成熟、領導恩賜較明顯的,作長老 、執事、牧師、教師等, 是應當的, 這些領袖的角色是裝備帶領信徒,使他們能「各盡其職, 建立基督的身體」 (弗4:11-16) ,但他們也是基督身體上的肢體,而並非比一般信徒高一等的「聖品人員」,因為所有的信徒都是「聖徒」(林前1:2; 羅1:7) 。
(iii) 信徒皆「君王」:
在以色列設立君王之前,神已經給予人有君王的職份。
亞當是按神的形象被造的 ,神又賜予他治理全地的「君王使命」(創1:28)。亞伯拉罕蒙召,也是要成為大國(創12: ) ,並且國度會從他而立 ,君王從他而出(創17:6), 他將成為多國之父 。而以色列出了埃及後 ,也在摩西的管治之下,成為屬神的子民(出19:5-6) 。士師記中的士師 ,也是治理、拯救以色到人的君王。進入迦南地後,以色列人求神給他們一位君王,神就為他們設立君王制度 ,從掃羅開始,直到以色列民因犯罪而被擄到巴比倫為止。
由於以色列歷代君王的失敗 , 神應許並差遣彌賽亞君王 ,就是那稱為大衛子孫的耶穌。他降生為王(太2:1-11 ; 路2:1-20) ,並謙卑自己,全然順服,為人的罪被釘十架,復活升天 ,今天在天上坐著為王。 正是因為衪甘心降卑順服,為罪人死, 所以父神使衪從死裏復活 ,並將衪高升為彌賽亞君王 (徒2:24-36 ) ,使祂得著天地一切的權柄(太28:18), 今天衪坐著為王,也統治着教會和全地 (西1:15-20) 。
信徒今天與耶穌同作君王 , 因為我們巳經與主同復活、同升天、同坐天上(弗2:5-6 ),不單享受一切屬天的福氣(弗1:3-14),與眾聖徒同作天國子民( 弗2: 19),更是向罪和死誇勝,並且等候身體復活,進入榮耀的國度 ,與基督一同管治大地 (太19:27-29; 25:21,23 ) 。
總結與應用:
今天的華人教會, 在「蒙召」與「事奉」的觀念和實踐上, 需要更新。
不錯, 今天的教會, 在傳道事工上, 仍有「莊稼多、工人少」的現象, 因此應多鼓勵有好品格、有恩賜的弟兄姊妹, 接受装備, 全時間委身福音職事( the Gospel Ministry), 作傳道、牧師、長老、宣教士、聖經/神學教師、文字工作者等; 况且,從正面來看,培養新一代的屬靈領袖, 對華人教會未來的前途, 也是極為重要的; 然而, 教會絕不能顧此失彼, 忽略一般信徒的恩賜、成長和装備, 也不應在事奉上,任由信徒們「自生自滅」; 我們須知道, 每一位蒙拯救的,都是基督身上的肢體、都是蒙召的聖徒, 並且都有聖靈的生命與恩賜, 若教會的領袖們,沒有忠心的幫助他們發揮各人的事奉恩賜, 恐怕在末日見主面時, 將很難向主交賬!
(本文節錄自《職場事奉的挑戰與實踐》, 陳若愚、李美斯編, 加州:基督神學院出版,2014, 頁58-65, 獲作者授權使用)
作者簡介
資深華人神學教育工作者, 現從事神學研究及寫作,並任基督神學院(Christian Leadership Institute)神學研究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