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永善牧師: 偏愛引火惹禍 夫妻要學會「愛得其法」

2017 七月 31日, 星期一 2:34

梁永善牧師認為偏愛乃人之常情,卻要拿捏得宜,不能有太大的偏差。(圖:網絡)
梁永善牧師認為偏愛乃人之常情,卻要拿捏得宜,不能有太大的偏差。(圖:網絡)

一個家庭當以愛來維繫,然而若「愛非其法」,反會損了家的和諧。梁永善牧師近日於基督教銘恩堂大埔堂證道時,以《聖經》以撒一家的故事作「反面教材」,告訴聽眾們如何「愛得其法」。

談論家庭之間的愛

一. 孩子的愛
梁牧師說:「一般孩子在幼年均愛父多於母,這是由於物以罕為貴,孩子們都較少見出外忙碌工作的爸爸,而媽媽則相反。」媽媽大多嘮嘮叨叨,總令孩子感到難纏,但父親恰恰相反,不拘繩墨,甚至有時會買一些糖果、玩意予孩子,讓他們都樂於親近。

但當孩子年紀漸長,這種愛便開始「逆轉」。在兒女成熟時,身為家庭主婦的母親仍時時守候在側,亦減少責罵、多了關心,這令兒女都容易受落;反之,兒女也容易因父親長期在外而感失望,終令這愛「逆轉」。

二. 夫妻的愛
夫妻結合、生兒育女本乃美好不過的事,但卻往往容易因為孩子而忽略另一半。最常見的是媽媽母愛泛濫,全神貫注在兒女身上,丈夫卻成了「隱形人」。曾有妻子與孩子一起進睡,忽略了丈夫,缺少床笫之歡而影響雙方的和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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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牧師提醒:「要謹記陪伴到你走人生最後一段路的不是兒女,而是伴侶。」而有家庭中不只育有一兒,更會令夫婦各有所好,對孩子有偏愛,繼而引發夫妻間更多的矛盾。梁牧師反復強調縱然「佳偶天成」,神一早為男女挑選了伴侶,但仍雖兩人努力維繫才能修成正果。

一對若果夫妻對孩子各有所愛,最終只會令家庭支離破碎。梁牧師分享了聖經創世紀廿七章記載以撒一家的故事。

對兩兒子各有所好
據聖經記載,以撒是阿伯拉罕之子。老僕人將利百加帶回家後,以撒與利百迦在田間首次邂逅,場面頗為浪漫動人。後二人結為夫婦,生了兩兒,分別是大兒子以掃及小兒雅各。兩個兒子外貌性格有著天淵之別。以掃渾身是毛,好動擅打獵;雅各全身光滑,文靜不出戶。而父親以撒貪吃而愛以掃,因以掃常以打獵所得而炮製「野味」予父;母親利百加則獨愛常待在家,對她言聽計從的雅各。

無論為人父母,還是為人子女,都不難知道父母一定有所偏愛,最常見的是對伶俐乖巧的孩子呵護備至,而對頑劣的便予以譴責,這是自然不過的事。只是,父母卻不能用差別太大的手法去對待不同的孩子,更不能放棄不稱心的那一個。

梁牧師強調「不患寡,而患不均」是一個應堅守的原則。若非如此,不但可能導致夫妻出現矛盾,更可能因妒忌而兄弟不和。

家庭變天
舊約時代,人們會在去世前召來所有兒子和其他男性直系親屬為他們祝福,亦藉此安排繼承權。祝福雖然大多由長子領受,但亦有例外。因此由哪一個兒子得到祝福極為重要,除了寓意他成為一家之主外,他們更認為祝福會必定靈驗。

以撒一家多年來平穩地過著生活,到了他垂垂老矣之時,要為「祝福」而作出抉擇。雖以掃娶了兩個外邦女子為妻子而令以撒感憂傷,但以撒仍偏愛他,決定私下給他祝福。晚年的以撒竟為口腹之慾而叫以掃先為他炮製「野味」後才給他祝福。依聖經創世紀廿五章所說,「耶和華對他說:兩國在你腹內;兩族要從你身上出來。這族必強於那族;將來大的要服事小的。」但以撒偏偏倒行逆施,種下禍根。

以撒和以掃對話,不料隔牆有耳,利百加早在門外一一窺聽。但偏愛雅各的她豈會善罷甘休,於是她趁以掃打獵時,叫雅各裝成以掃,自己則烹調「野味」予雅各,並願將詛咒轉臨至己身,幫助他捷足先登得到祝福。

以掃得知自己的祝福被奪去後,自此與雅各反目成仇,欲殺弟洩憤。而利百加為了她讓雅各避其兄,便吩咐他遠走回鄉,一去便是20年,從此直到利百加死亦再見不了心愛的兒子一面。

愛得其所
梁牧師透過以撒一家,提醒聽眾「愛非其法」只會招致惡果。愛分輕重本是自然,但若偏愛過火,最終便會影響夫妻和順,甚至禍延下代。他說:「愛有輕重之分,卻不能厚此薄彼。而真正的爰,並非護短,是要加以指正及教導。」並總結說:「一個家庭需要有屬靈的交往,要讓神成為家庭的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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