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弟兄餓了為你祈禱平安去吧」,沒有行為的信仰有什麼益處,基督徒如何為受苦朋友祈禱、活出信仰?
作家金澤·布朗姆伯格(Ginger Blomberg) 在福音聯盟(The Gospel Coalition)撰文,分享祈禱忌諱和正確的內容。
她表示,曾經有朋友為臨終者祈禱,指對方如果有更多信心就會康復,這種祈禱不單沒有減輕對方痛楚,更是雪上加霜,患病成為一種罪過。
金澤引用另一作者新書《我在為你祈禱:為受苦的人禱告40天》(I'm Praying for You: 40 Days of Praying the Bible for Someone Who is Suffering)列出禱告內容三大要素。
第一項是「歸榮耀於上帝」:讚美上帝的主權為開始,祈求上帝的工作在對方的痛苦中展現出來,盼望對方順服上帝的旨意。歸根究底祈禱重點是承認上帝比我們能力更大,一切不在於我們控制之內。
其次是「敞開心扉」:人在痛苦中自然希望脫離痛苦,不過最重要是讓對方看到上帝在他的旨意和目的,祈禱允許盡情表達內心感受,同時讓上帝改變自己心思意念,讓人因為受苦而更愛基督;羅馬書5章3至5節:「患難生忍耐, 忍耐生老練,老練生盼望;盼望不至於羞恥,因為所賜給我們的聖靈將神的愛澆灌在我們心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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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是「情勢變遷」:祈禱讓上帝在人的苦難中工作,而不是消除苦難。聖經有很多祈禱的範例,耶穌在客西馬尼園中的祈禱,在這個祈禱中發自內心地呼求痛苦之杯離開祂,並順服上帝的旨意(馬太福音26:39)。
金澤認為,為對方祈禱並非要將苦難拿走消除痛楚,是有另一種目的。上帝向耶穌說「不」,就是順服上帝旨意與神親密的時刻。
人生在世很難知道何時結束苦難,緊記祈禱不是圍繞我們的力量、能力、周遭的環境、際遇。因此我們即管向上帝傾心吐意求祂改變環境,同時尊重上帝最終決定權,從而建立我們與上帝的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