牧者探討:基督徒應否接受無理對待?

2009 七月 14日, 星期二 13:33

「有人打你的右臉,連左臉也轉過來由他打……」一般初信主的基督徒讀到馬太福音五章38至42節的經文,覺得不可思議、甚至不切實際。有很多不信主的人用這段經文來取笑基督徒,認為這種人生觀是阿Q精神。於是一些弟兄姊妹疑惑「難道基督徒要接受無理的對待」?

有鑒於此,聖言資源中心創辦人賴若瀚牧師近日在機構網站上撰文解答這些基督徒心中的疑問。賴牧師首先表示,這裏耶穌所教導的主題是「不要與惡人作對」,在這主題之下他用四個不同的實踐例證:第一,當被人侮辱的時候,天國子民不應採取報復行動,反而主動退讓──「有人打你的右臉,連左臉也轉過來由他打」(39下)。

第二,當被人誣告的時候,天國子民的回應是寧願吃虧--「有人想要告你,要拿你的裏衣,連外衣也由他拿去」(40節);第三,當別人作出無理要求的時候,天國子民樂意付出額外的愛心--「有人強迫你走一里路,你就同他走二里」(41節);第四,當有人請求物質的援助,天國子民當存愛心去關懷與幫助--「有求你的,就給他;有向你借貸的,不可推辭」(42節)。

賴牧師同時指出耶穌刻意提醒信徒,不要只按字面的意義去理解「以眼還眼」、「以牙還牙」的律例。這項律例主要的目的是禁止人慣性地殘害他人,並要讓人知道這樣的行動會受到嚴厲的刑罰。它具備兩項職能:維持公平的社會秩序,並禁止不合理與無止境的報復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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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惜的是,耶穌所處的時代很多人誤解這律例的本意,並用不正確的途徑去採取行動——你若攻擊我,我不會跟你客氣,必還擊你。這就違反了該律例起初設立的目的。因此,耶穌從天國的道德觀予以矯正,告訴當時人不要追隨一種寃寃相報的生活形態,並指出最佳的回應行動就是「不要與惡人作對」(39節)。

針對一些不信者嘲笑該教導是阿Q精神、消極與被動的生活形態,賴牧師則用「防禦性駕駛」的比喻來形象化地解釋。「假如有人將車子迎面駛到你的行車道上,你是否要繼續向前,與他迎面相撞,用自己的性命來證明對方的不是呢?相信你會暫時閃避一下,不會逞一時之勇,而賠上自己的生命。」

「其實,耶穌所說的正是這個意思。」他說,「不要與惡人作對」的意思就是採取不還擊的策略去對待惡人。而且若從下文「愛你的仇敵」的教導(43-47節)去理解,耶穌是要建立一個屬靈的基督徒團體,以超越的愛心原則去回應仇恨的世界。

此外,賴牧師又提出解釋這段經文要注意到的三件事。首先要分別大原則與實例之間的差別。這段經文的大原則是——不要與惡人作對,從而引申四個不同的例證。「故此,我們不能將例證作為原則去應用。必須先掌握大原則,再按個人實際的情況去運用」他強調說。

其次,不要死板的字面解經,例如有人認為,若是被人「打右臉」,左臉可以轉過來由他打;但若是被「打左臉」,右臉就不必轉過來由他打了。賴牧師表示,這些解釋都忽略了經文的主題與精意所在。第三,耶穌的教導不是要人逆來順受,縱容惡人無法無天。

「總之,主耶穌教導門徒報復行動不能解決問題,反之更會使問題愈來愈複雜。天國的子民乃要活出天國的義,將這義行彰顯於不反擊的行動中,並且配合超越的愛心原則去處事為人。」他最後總結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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