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年的一個决志

基督在我身上照常顯大
2011 一月 27日, 星期四 8:52

作者:敬群牧師

今年,我决志以奧氏(Oswald Chambers)所寫的《My Utmost His Highest》作爲我靈修的讀本。此書開卷的第一節經文是以腓立比書1:20節:「照著我所切慕、所盼望的,沒有一事叫我羞,只要凡事放膽,無論是生是死,總叫基督在我身上照常顯大。」保羅寫此書時,在羅馬的監獄中。兩千年前的單房,在衛生、飲食方面跟今日的相比,簡直有天壤之別,保羅在物質環境與心靈雙重的壓力下,他內心仍然火熱,渴望搶救人的靈魂。他痛定思痛,從神那裏得到了一個向人傳福音的要訣。縱然他的行動受了拘束,但是基督在他身上照常顯大。換句話說,他可以努力成爲「基督的化身」,使人一看到他的言行舉止就立刻想到基督。在平日對自己有了這樣的裝備,必然僅僅以言語使道發生的果效更大、更快。可惜,许多人都忽略了他這可貴的心意。一個傳道人假如自己不好好裝備,又缺乏愛靈魂的熱忱,豈不就是瞎子領瞎子嗎?怎能會有好的結果呢?我認爲保羅這種「以生命影響生命」的傳道方針,是值得我們推動而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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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想,我們人的肉眼,看小的東西時既感到吃力、又看不清楚,因爲人的視力受生理上的限制。例如:人的肉眼看不到細菌,但放在顯微鏡下就能一目了然、看得清清楚楚了。同樣,耶穌道成肉身,在十字架上爲世人流血捨命,完成了救贖之,行出了令人驚心動魄的神的慈愛,這在世人的心目中是非常抽象的。兩千年以前的史績對他們來講太遙遠了。如果,基督的大愛在我們身上顯大,信徒成了「基督的化身」,世人在我們的言語舉止看見了天上來的慈愛,抽象就成了具體,正如古代聖賢所說的:「殉道者的血,就是教會的種子。」

在新約中,保羅對加拉太的信徒說:「耶穌基督的十字架已經活畫在你們的眼前。」他給提摩太的信中說:「無論得時不得時、總要專心。」又說:「爲我弟兄,我骨肉之親,就是自己被咒詛,與基督分離,我也願意。」由此可見保羅爲搶救靈魂迫切的心情。如今,他縱然被囚在獄中,仍抱著「基督在我身上照常顯大」的心志,儘管他的身體被捆綁,但神的道却不被捆綁,依然爲主作見證。

奧氏的書中把這一段經文作爲開卷的主題。我認爲「顯大」包含了三方面的意義。第一,個人的靈命逐漸增長;第二,世人因看見基督徒的好行爲而信主;第三,神的國度如酵默默發展。那麽,爲何可使基督在我們身上顯大呢?我從靈修課文中深思熟慮而得到下列幾點,與諸位分享:

1,必須將人生的焦點專注在耶穌基督身上。

2,必須堅持一個原則:除了主的旨意以外,一概拒絕。

3,必須抱著或生或死萬全爲主而活的態度

4,無論環境或順或逆,要謙虛順服到底。

5,追求聖潔的生活,天天與主同行。

奧氏對自己抱著那麽崇高的目標,他的書後鞭策我努力學習,希望在這新的一年中,蒙主的引導寫出滿有恩膏的文章,與親愛的朋友們分享,願把一切榮耀歸給主。

作者爲本報專欄作家,who’s who in the world名人錄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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