茉莉花與家庭教會的被政治化

2011 四月 4日, 星期一 15:47

作者:曼德

北京時間3月2日,署名為「一群中國基督徒」的信徒發佈《基督徒每主日去廣場為公義禱告書》,呼吁中國基督徒在周日下午2點為中東的福音事宜和中國的公平公義,走到公共場所去禱告。3月27日,北京守望教會金天明牧師發佈《告會眾書》,聲明由於聚會場所累次被有關部門干涉不能正常聚會,決定如同09年10月一樣,被逼無奈下進行戶外聚會(自4月10日周日起)。這兩起事件的時間(周日)、地點(戶外公共場所)、行為方式(聚集敬拜或禱告)都使人聯想起源於北非、似乎在全世界蔓延的茉莉花運動來。

但就家庭教會而言,它本身恪守政教分離(separation of church and state)的原則。正如守望教會金天明牧師在《告會眾書》中所說的:「我們知道,在這樣的一個敏感時期,戶外聚會難免會被人披上政治色彩,也许這就是有些人期望的和甚至導演和設計的陷阱。作為基督的教會,我們非常看重教會作為信仰團體的社會見證,我們不希望教會帶上政治色彩、當她出現在中國社會時被人誤解為政治團體。 」家庭教會所要呼籲的僅僅是信仰自由及其中的聚會場所的敬拜自由,它是不會提出諸如言論自由、選舉自由等政治權利要求的。這無關是否害怕政權的問題,這是教會在世界上的定位問題,既是在民主國家,教會整體也不會介入政治。

Like Us on Facebook

家庭教會的牧師領袖們,也不像政治活動家一樣有政治抱負,他們的願望無非是廣傳福音、擴大教會;就家庭教會整體而言,都把「順服執政掌權者 」(《聖經》羅馬書13章)作為信徒准則。但是,從基督教的某些教義和家庭教會的現實處境中,我們或许有這樣的看見:家庭教會的發展對中國的更新變化會起到家庭教會本身意料不到的促進作用,這個不想政治化的團體,也许在上帝的奧秘旨意中對社會變革起到一定的 用。

基督教教義中內含著人權的神聖性。「上帝就照著自己的形像造人,乃是照著他的形像造男造女」(《聖經•創世記1:27》人是按上帝的形像與樣式造的,人裡面有上帝的形像,這就是對人權尊重的最根本來源。而且基督徒都知道,人是上帝之子道成肉身、神作犧牲後從罪中救贖來的,人是何等的寶貴和至尊。宗教改革時期馬丁路德倡導的「因信稱義」和加爾文「預定論」,都將個人的救贖和價值與上帝直接聯繫起來,而掃除了皇權、政權、教權等一切中間環節的虛假霸權。新教倡導的價值觀乃是「天地之間,上帝為尊;上帝之下,個人為尊」的人權觀。

基督教對人的有限性和道德上的罪性有清醒認識,分權和對有權位者的監督與制衡是題中之義。世間沒有一個義人、人由於全然敗壞無法自救;《聖經》中先知耶利米說:「人心比萬物都詭詐,壞到極處;誰能識透呢?」 (聖經耶利米書十七:9)。權力的分割在《聖經》中早有記載:「因為耶和華是審判我們的,耶和華是給我們是律法的,耶和華是我們的王。」 (聖經以賽亞書33:22) 在此我們看到了政權三個等分的區隔--審判、立法和行政的角色。

在基督教教義中,教會不能從事政治活動,但對基督徒個人參與政治,是不會禁止的。尤其在加爾文的神學中,神創造人類作為神的代理,在地上進行全面的管理治理,一個基督徒必須在世界的各個領域(包括政治)全面彰顯神的公義、聖潔和慈愛,這就是基督教改革宗教義中的「文化使命」(culture mandate)。正如聖經 阿摩司書5章 24節中說到的:「惟願公平如大水滾滾,使公義如江河滔滔」。

基督教的英文是Protestant(也被稱為新教、基督新教),就是抗議的意思。基督教本身就是反抗政教合一的天主教專制的產物。《聖經》羅馬書13章所說的順服,是一種「有條件」的順服,而非無條件的順服。這個條件實際上就是《羅馬書》中對政權的界定:政權必須是神授的,政權必須是公義的。而如果政權不能滿足這兩個條件,信徒應該以不服從為原則、為使命。在《聖經》使徒行傳4:19:「彼得和眾使徒回答說:‘順從神,不順從人,是應當的’。 」耶穌的門徒們,無論是彼得、約翰、保羅還是司提反等諸信徒,沒有一個服從猶太傳統勢力和羅馬政府的禁規,他們積極地傳播福音,放膽傳道,也是不服從的典範。

人類的思想自由是從信仰自由自然衍生的,而出版自由是從《聖經》等宗教經典的自由出版開始的(在宗教改革時期表現為用自己國家語言翻譯出版《聖經》);人類的集會自由也是從宗教崇拜活動的自由開始的。與中國家庭教會處境極其類似的英國清教徒們,剛開始的出發點,僅僅是按照聖經原則來組建教會、理解聖經和自由敬拜。但這個出發點,卻導致了一連串大事件:

從1534年亨利八世頒布《最高治權法案》,宣佈設立國教,脫離羅馬天主教,到「血腥瑪麗」大規模屠殺清教徒,到查理一世迫害清教徒,導致體制內外、激進溫和的清教徒聯手成立新模範軍,清教徒中的激進派領袖克倫威爾率軍戰勝了國王軍隊,1688年清教徒主導光榮革命,英國成為憲政國家,1689年頒布《信仰容忍法案》(The Toleration Art)英國清教徒徹底獲得信仰自由。不僅清教徒追求信仰自由的歷程與英國憲政基本吻合,而且信仰自由成為英國民主化的根由和線索,而這一切並不是當初清教徒追求的初衷,他們追求的僅僅是自由地按真理敬拜神。正如歷史神學家K.Kuiper正對英國宗教改革運動所說:「英國改教運動的特點是,政治性超過宗教性;強調組織超過強調教義」(見《歷史的軌跡》303頁、祁伯爾著、李林靜芝譯,台灣校園書房出版社)。

目前家庭教會在中國是非法的,它雖累受迫害,但在改革開放後有巨大的發展,尤其在1989年後,城市家庭教會的興起,使它開始對整個社會產生了影響力。家庭教會的情形與英國在成為憲政國家前的清教徒非常相似,當時英國的國教,就是以國王為元首的國教安立甘宗。為了堅持純正的信仰,清教徒成為「不從國教者」,並形成了一個獨立於國教、獨立於政權的教會體系。中國家庭教會的性質與英國的清教徒非常相似,也是完全獨立於政權並且獨立於政府三自教會的教會體系。

總之,由於基督教教義中的人權、憲政、社會公義關懷等價值觀,也由於中國家庭教會與清教徒運動的歷史處境的相似性,所以清教徒要走過的路,也许是中國家庭教會要走的路。清教徒們只想自由的敬拜,沒想到這種追求最後竟成就了英國的憲政民主。而中國家庭教會的信徒們也不會、更不想政治化,但歷史的吊詭卻讓他們不得不政治化,也许會在中國更新變化中承擔某種神聖的責任。這正如《聖經》以賽亞書55:8-9所說的:「耶和華說,我的意念,非同你們的意念.我的道路,非同你們的道路。天怎樣高過地,照樣我的道路,高過你們的道路。我的意念,高過你們的意念」。

(曼德:本報專欄作者,基督徒作家、羊文化首倡者、在大陸數百家教會、工商團契、企業演講過基督徒的天職觀和羊文化。在中國大陸曾出版《天職》、《新職業觀》兩書、在香港出版演講光盤《信仰與經濟》, 在美國出版《榮耀職場》。現於美國攻讀神學。)

精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