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義先於寬恕—— 從基督教神學評柴玲言論

2012 六月 15日, 星期五 8:59

作者:曼德

在海內外基督教界 享有盛譽的趙天恩牧師積極鼓勵中國基督徒參與中國政治文化基督化使命,鼓勵基督徒參政,但他在《21世紀與後共產主義思想》一文中對從政和進入司法界的基 督徒指出:「他們的預備中也應當有至少兩年的嚴謹神學訓練裝備」(見《薪盡火傳》190頁,中福出版公司2005年版)。可惜目前不少進入政界的基督徒, 在沒有嚴謹神學裝備情況下,拿出《聖經》中一兩句經文斷章取義大肆張揚,或只強調神某一方面屬性而罔顧其他,結果造成不小的破壞力,不僅有損人權運動,而且也使更多人對基督信仰產生了誤解。

最近,前六四學生領袖柴玲女士,在六四23周年紀念期間,以基督徒身份公開發表《我原諒他們》、《再談寬恕》兩文,雖然後文是前文的補充,但中心思想都一致,那就是我們要效法耶穌基督寬恕罪人一樣,寬恕23年前屠殺民眾的劊子手們。儘管兩文大量列舉《聖經》經文和故事,但在斷章摘句的背後,缺乏的是對《聖經》整體和基督教系統神學全面的把握,缺乏的是對神的預定揀選和神與人盟約的無知,也缺乏對神的公義和慈愛相互關系的正確認識。

柴玲的言論不是孤立的個案,不少基督徒後也有此通病,在對信仰沒有整體把握的情況下,他們只講愛、祝福和寬恕,不講公義、審判和人的罪,動輒就對罪惡進行原諒和超脫。在不少海外華人教會,出於逃世遁世或自以為義的宗教化神學觀念,他們只講神的祝福、愛、憐憫,幾乎不講神的公義、審判和憤怒,對中國國內時刻發生的不公義,不少教牧都是裝聾作啞、從來都不敢出聲。在這種公義匱乏的大背景下的柴的言論,固然不僅是人權人士基督徒的悲哀,也是華人教會的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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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從天主教中脫離出來的基督教Protestant,又被稱為抗議宗,大多堅守加爾文主義教義,堅持神的公義、盟約和預定揀選,具有對邪惡和黑惡勢力強烈的反抗精神。但是今天教會中早期基督教的抗議精神難覓蹤跡,一些教會只注重教導聖子耶穌基督及其救恩,尤其是耶穌的愛、憐憫,但是對父神的主權、預定揀選和公義很少涉及。

眾所周知,基督教裡的上帝是三位一體(Trinity) 的神,聖父、聖子、聖靈缺一不可,對神屬性的把握要建立在對聖父、聖子、聖靈三位的全面把握上。聖父主要是創造、審判、預定揀選,他體現神公義、憤怒、絕對的屬性;聖子耶穌基督主要是救贖,他體現神犧牲、愛、憐憫的屬性;聖靈也體現安慰、溫柔的一面。如果僅僅把握《新約》中耶穌的屬性,而不顧其他位格就是 不全面的。就正如只讀《新約》不讀《舊約》一樣,對聖經和神的理解是不全面的。

柴玲的兩文,通篇都是對聖子耶穌基督的讚美,但缺乏對父神屬性的闡述。聖子耶穌基督寬恕、憐憫的背後,其實是父神永恆的審判和義怒;是父神差遣耶穌基督履行神的 公義審判,完成了對人類審判的程序正義;耶穌基督為什麼非得要上十字架、非得要犧牲,原因就是不經審判和懲罰,罪就不得赦免。正如聖經希伯來書9:22:「若不流血,罪就不得赦免了」。可見,耶穌的犧牲、愛,是建立在神公義的審判基礎上的。耶穌基督替人上十字架是神對人類的公義審判的實施。可見公義是愛、寬恕的前提。

目前中國政府三自教會的所謂神學頭頭是金陵神學院的丁光訓,他就是一個極端不喜歡《舊約》,而僅僅喜歡《新約》的偽基督徒,他在書中多次咒罵《舊約》中的耶和華上帝是暴君、是動輒殺人的魔鬼等等,丁光訓創立了一套名為「因愛稱義」的神學,最後發展到只要對他人有愛心,雷鋒、焦裕祿都可以得救的地步。三自神學就是拋棄父神和公義之後的必然惡果。(見《丁光訓文集》 譯林出版社1998年9月出版)

不僅耶穌基督的愛是建立在父神的公義審判基礎上,而且更建立在父神的預定揀選基礎上,這就是基督教神學尤其是加爾文神學中著名的預定論 (Predestination)。正如聖經以弗所書1:4:「就如神從創立世界以前,在基督裡揀選了我們,使我們在他面前成為聖潔、無有瑕疵 」。預定論認為神只愛他所預定揀選的人,耶穌基督上十字架不是拯救全人類,他要拯救的是神在創世之先在耶穌基督裡所揀選的人。

根據預定論, 全人類只有一部分人蒙恩得救,而另一部分人注定下地獄。正如耶穌在約翰福音17:9所說:「我為他們祈求,不為世人祈求,卻為你所賜給我的人祈求,因他們 本是你的 」。在基督教早期最勇敢的清教徒的信條《威斯特敏斯特信條》第3章論神永遠的定旨第3條寫到:「按照神的定旨,為了彰顯神的榮耀,有些人和天使被選定得永生,並其餘者被預定受永死」。加爾文在《基督教要義》一書中寫道:「神並非不分青紅皂白地揀選所有的人有救恩的盼望,而是給某些人這個盼望,卻拒 絕其他的人。由此可以看到神的恩典......神的預定,乃揀選某些人有得生命的盼望,宣判其他的人得永死,這個教義是所有敬虔的人都不否認的 」。(備註:見約翰加爾文《基督教要義》網絡電子版)

預定論認為耶穌基督的愛是建立在神的主權揀選基礎之上,耶穌基督的拯救、饒恕的人類群體不是無限的,而是有限的。只有一部分人被饒恕、耶穌基督也只為一部分人上十字架,其他的人不在寬恕之列,註定要接受神烈火的審判。預定論使 我們明白神的愛是有原則的,建立在神的主權和公義屬性基礎上的;耶穌基督的救贖、憐憫和大愛,也是實施在神的預定揀選和公義聖潔的範圍之內。預定論完全符合聖經,也是早期基督教所堅持的。但是時至今日,持守預定論被視為古板頑梗,相反地不少教會都在一種泛愛論、全人類都得救的普救論中扭曲神的原則、向邪惡妥協。

三位一體的神不僅有慈愛和寬恕,更重要的是有公義、審判、對邪惡絕不寬恕的屬性。聖經說,神是忌邪的神;神斷不會以有罪為無罪。神必然審判罪惡,就是在今世沒有審 判,在末世的最後審判中,也會審判罪惡和罪人。亞伯拉罕曾說「審判全地的主不行公義嗎? 」(創世記18:25)申命記32:4:「他所行的無不公平」。詩篇96:13:「因為他來了,他來要審判全地。他要按公義審判世界,按他的信實審判萬民」。

根據盟約神學,上帝在創世之初與亞當簽訂的行為之約在新約中並沒有廢除,而是貫徹整個人類史的。新約不是廢除而是成全行為之約,沒有行為之約為基礎的恩典 之約是廉價的福音、魔術般的福音。耶穌基督來到世間,說:我來不是廢棄律法,而是成全律法。律法的一點一劃也不能去掉。這說明耶穌對神的公義和審判的堅持。他在約翰福音12:31說到:「現在這世界受審判,這世界的王要被趕出去」。希伯來書6:1-2:永恆的審判是基督道理的開端。耶穌基督憤怒地潔淨聖殿、耶穌基督在世間要盡諸般的義、耶穌基督的受死復活完成神的公義(Justice)、耶穌基督要在末世審判世人,這一切都彰顯了神的公義的屬性。作為基督徒,我們在感受神的愛的同時,更應該明白愛的前提,就是神的公義和審判。

另聖經中也有很多耶穌饒恕仇敵、寬恕罪人的經文,這些經文要在整個聖經神學和系統神學的大背景下來理解。耶穌說「愛你的敵人」是在《聖經》馬太福音 5:43:「你們聽見有話說:『當愛你的鄰舍,恨你的仇敵。』只是我告訴你們:要愛你的仇敵,為那逼迫你們的禱告 」。耶穌引用的話出自舊約利未記 24:17-22的教導:「打死人的,必被治死。打死牲畜的,必賠上牲畜以命償命......以傷還傷,以眼還眼,以牙還牙」。舊約的教導是突現上帝公義的「以牙還牙 」,新約是突現聖子慈愛的「愛你的仇敵」,這兩句話其實沒有衝突,是上帝屬性一體的兩面,是公義和慈愛屬性在三位一體上帝上的不同展現。

「以牙還牙」不僅是公義的體現,而且它的基礎實際上也是愛人如己,因為自己是人,別人也是人!你若想別人怎樣待你,你就要怎樣待人。如果我犯錯、我犯罪的 時候,我希望別人阻擋我,不至於在罪惡中沉淪;因此,在別人犯錯、犯罪的時候,我也盡我所能阻止別人。所以對邪惡,要阻擋和抵抗,這是為了他好,讓他不至於下地獄,這也是以牙還牙的目的。

「愛你的仇敵」 不僅是慈愛的體現,而且它的基礎實際上也是上帝的公義:愛是為了得到人的靈魂,讓他得以悔改認罪、歸向上帝,使他能在永恆國度中得以永生,讓上帝的救贖和 審判能在仇敵身上體現。愛仇敵的過程,充滿了十字架的犧牲,耶穌的死,使上帝的公義審判得以在愛中實現。仇敵因愛而悔改歸主,他們的原罪被饒恕,但他們在 現實中的罪孽,還是要清算。就像一個殺人犯,他臨死前因信主而靈魂得救,他的原罪被饒恕,他可以得享永生,但他照樣要被處死,因為殺人要償命。

愛和審判同時在一個人身上,在人做不到,在上帝卻能,上帝是超越邏輯的。一個真全的上帝必然是慈愛(饒恕與恩典)和公義(律法與審判)的上帝。上帝既是慈愛的,也是公義的。沒有公義的愛就是縱容邪惡,在沒有公義下談愛、在沒有盟約下談赦罪、在沒有信靠耶穌下談饒恕都會把神的救恩和愛變成粗淺的甚至歪曲的福音。只有在公義、盟約、審判基礎上的愛、救贖、寬恕才是基督徒應該具有的愛 。

總之,神是公義的神,神的原諒、寬恕建立在耶穌基督替人履行公義審判基礎上,沒有公義的審判就沒有愛和寬恕,耶穌的犧牲也是為了滿足神的公義,不能只講愛不講公義審判。一切正如聖經:

詩篇145:20:「耶和華保護一切愛他的人,卻要滅絕一切的惡人 」。

詩篇145:17:「耶和華在他一切所行的,無不公義;在他一切所作的都有慈愛 」。

專欄文章為作者個人觀點,不代表本報立場和觀點

作者介紹

曼德,基督徒作家、羊文化首倡者,基督教道學碩士,曾在大陸數百家教會、工商團契和企業演講,經常於眾多主內刊物發表文章。曾在大陸出版《天職》、《新職業觀》,在香港出版演講光盤《信仰與經濟》,在美國出版《榮耀職場》。現為中國福音會副宣教士。聯絡作者及奉獻曼德文字及文化事工,請電郵至:mandeusa@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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