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華援助協會》報導,雲南一家庭教會六位基督徒受當局刑事指控從事邪教活動,12月1日在雲南臨滄雲縣法院開審。
案情指,他們因閱讀、藏有相關基督教書籍,《聖經》、《荒漠甘泉》、《天路歷程》、《祈禱出來的能力》及協助教會搬運加爾文《基督教要義》及改革宗經典作品而被定罪。
案中一信徒張紅豔因聚會搬運家裡兩本屬靈書籍及下載福音歌曲被定為邪教骨幹分子。開庭當日,辯護律師聞宇為當案中六人作無罪辯護。聞宇在庭上以聖經對教徒的行為所帶來的影響作辯。
他稱按《聖經》教導,好樹結好果子,壞樹結壞果子,從人所結的果子就能看出他們是怎麼樣的人。六位被告人聚會禱告按著聖經講道,沒有任何殺人、詐騙、勒索錢財、限制信徒自由的事情,連婆媳不和,辱罵父母的事情都找不到,檢察官未能舉證他們違背聖經、違反法律的地方。
聞宇表示,宣講《聖經》裡的世界末日論並不是犯罪,《天路歷程》、《遊子吟》等都不是邪教書籍,至於張紅豔,單憑搬運家裡兩本屬靈書籍,下載福音歌曲而被定為邪教骨幹分子而要重判,並不合理,請求法庭判決他們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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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次案件被視雲南公安廳取締家庭教會行動,暴露出雲南公安廳及地方公安缺乏最起碼、分辨宗教真偽的常識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