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也不定你的罪

饒恕,讓人重生
2004 十月 4日, 星期一 4:10

一直以來,報紙頭版都是報憂不報喜,不是血淋淋的照片,就是數不盡的社會問題,但今年中秋卻是一個例外,一個讓人感到恩惠的故事出現於各大報章上,而其中主角就是十九年前雙屍案最年輕殺人犯──尹三龍.

於十九年前,一群少不更事的年青人,犯下彌天大罪,其中四人因此被結束了生命,而另外一人卻因為年齡的問題而一直等待刑期。經一眾有心人多番斡旋,香港特區首長終定下刑期,為遙遙無期的囚獄生涯劃上一個句號。面對囚獄生涯,可以來一個了結,但又有什麼可給犯案後噩夢連場的人生來一個終結呢?得到肉體的自由,但是又有什麼可以讓人得到屬靈的自由呢?

出獄後的尹三龍,首度道出入獄之初,實在萬念俱灰,亦曾萌輕生之念,不時以泪洗臉,晚上更會發噩夢。「我的罪孽高過我的頭,如同重擔叫我擔當不起。」(詩篇 38:4 )人所犯的罪,每每成為人生當中的重擔。雖然曾經嘗試通過不同的途徑去解決,如行善積德等,但重擔卻是揮之不去,使人生失去自由。「因為罪的工價乃是死。」(羅馬書 6:23 )人站在罪的面前,往往變得無力,變得不知所措。因為靠著自己,都不能為自己開一條出路,反而背上的重擔愈來愈重,腳步愈來愈沉重。

耶穌說:「凡勞苦擔重擔的人可以到我這裡來,我就使你們得安息。」(馬太福音 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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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龍面對日復日、年復年的重擔,直至九八年阅報,得知受害者家屬已原諒他,才解開心中的鬱結,終有一個安然入睡的晚上。「當時我沒辦法接受,因為太震撼了,我這樣傷害他們,他們也肯原諒我,我明白到人的最大威力,就是原諒、寬恕和愛心,真是會令一個人改變。」

「凡有血氣的,沒有一個因行律法能在神面前稱義。」(羅馬書 3:20)我們於神的面前,都是犯罪的人,每日都要面對罪的重擔,不單自己感到辛苦,也把這樣的重擔加到別人身上。但今天,我們可以得到真正的解放,因為神的愛,我們已經得到了饒恕。「並要以恩慈相待,存憐憫的心,彼此饒恕,正如神在基督裡饒恕了你們一樣。」(以弗所書 4:32)正如三龍所言,只有真正的原諒、寬恕和愛心,才可令一個人改變。於律法的世界,面對不斷反覆犯罪的我,只感到無力無助,結果亦只有一個,就是死亡。但如今,神已經饒恕了我們,耶穌基督為了我們的罪,更被釘於十字架上,把我們從罪中贖出來。正因為這樣的愛,我們改變過來。

今天,社會因為各種問題,充滿戾氣和不滿的情緒,但結果問題並沒有解決,反而只有使我們陷入到更深的束縛和重擔當中。耶穌說:「我也不定你的罪。去吧,從此不要再犯罪了!」(約翰福音 8:11)只有帶著饒恕的心,才可讓自己脫離自我的束縛,才可讓這個世界改變過來。但願今天人類能明白這份饒恕的愛,化戾氣為祥和,締造美好和諧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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