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州起訴聯邦婚姻保護法 傳統婚姻再遭挑戰

2009 七月 10日, 星期五 14:50

將婚姻定義為一男一女結合的美國聯邦婚姻保護法案(Defense of Marriage Act)或许面臨著有史以來最大的挑戰。7月8日(週三),美國最早通過同性婚姻合法化的麻州又推出新「戰略」,對聯邦婚姻保護法案提出訴訟,聲稱該聯邦法案妨礙了麻州界定居民婚姻狀況的主權。

麻州檢察長瑪莎‧寇克莉(Martha Coakley)說:「我們今天採取行動的原因是,首先我們相信婚姻保護法案直接妨礙了麻州界定與管理自州居民婚姻狀況的永存主權。」

於1996年通過的婚姻保護法案界定婚姻由一男一女組成,這適用於所有的聯邦法律,並且給予各州有權不認可其他州註冊的同性婚姻。繼麻州在2003年成為美國第一個將同性婚姻合法化的州份,如今它又再次成為第一個向聯邦婚姻保護法案挑戰的地方。

此次提出訴訟的一方宣稱,盡管現在同性婚姻在麻州已經處於合法狀態,但由於聯邦婚姻保護法案之存在,導致超過1萬6千對已婚的同性伴侶仍舊在獲得「某些關鍵的權利與利益」方面受到阻礙。

新英格蘭州日前也向聯邦婚姻保護法案提出質疑,特別是當中第三部分定義「一個合法的民事結合是一男一女作為丈夫與妻子的結合」。該訴訟陳詞提出:「國會在1996年對婚姻作出一個聯邦性的定義,這個決定本身違反了長期以來委託給各州定義婚姻的權力,亦跟憲法指定各州享有獨有的權限的規定有所矛盾。」訴訟陳詞還指出,國會已經超出了本身的權力範圍,並且破壞了各州試圖去認可同性婚姻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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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有指聯邦婚姻保護法案妨礙了州主權這一點,家庭研究理事會(Family Research Council)會長托尼伯金斯(Tony Perkins)反駁,婚姻保護法案的制定主要是為了保護各州按照適合本身的情況而對婚姻進行界定的權利,從而避免一些州把當地對婚姻的界定強迫推銷給其他州。

伯金斯週三費發出的一份聲明中說到:「現在,麻州檢察長正在爭取五十個州的聯邦納稅人去資助麻州同性『婚姻』伴侶的利益,並藉此來擴大反對同性婚姻的鬥爭。」

目前還有其他兩個對於聯邦婚姻保護法案的起訴,上月聯邦司法部已經拒絕審理由一對同性婚姻伴侶所提出的訴訟。

聯邦司法部發言人Charles Miller稱他們將審核麻州所提出的起訴,同時又重申奧巴馬曾承諾廢除婚姻保護法案。

來自維護傳統家庭組織的伯金斯呼籲司法部「履行他們的憲法職責,並且繼續捍衛婚姻保護法案,反對類似這些輕浮而愚蠢的訴訟。」

他還補充說:「我們也呼籲任何一個收到類似訴訟的聯邦法院都能夠拒絕審理這些訴訟,並且保護公眾在如此重要的公共政策上做出決定的權利。」

根據盖洛普今年5月份的一項調查,超過一半的美國人(57%)仍舊反對同性婚姻合法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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