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路德會傳道人黃偉明脫九項非禮罪名

2014 四月 7日, 星期一 12:19

香港路德會恩光堂已婚駐校傳道人黃偉明被控去年6至8月期間非禮兩名學生,今天在區域法院裁決罪名不成立。

他在所駐學校擔任傳道人,與兩名同班中一學生在校內團契認識,並經常一起打籃球。他被指控學兩名學生在打籃球後經常一起淋浴。他被指多次以性教育及清潔污垢為由觸摸事主下體,地點包括學校辦公室、公共泳池及後他自己家中。其中一名學生的姨丈知悉後報警,黃偉明被控九項非禮罪。

法官認為其中四項罪名未能證明曾發生,其餘五項則認為不成立。他指黃偉明是傳道人,角色兼具社工職責,須關懷學生及與他們建立關係,又不認為被告處心積慮作出非禮行為,加上是兩名學生主動向他提出性方面的問題,因此判決罪名不成立。

但法官又指出雖是學生主動提出性方面的問題,但黃偉明處理方式不智及不謹慎。

47歲的黃偉明與工妻子育有一對分別為10歲及13歲子女,於1994年開始修讀神學、98年開始傳道工作,2010年起在涉案學校任職駐校傳道人,並將晋升為牧師。 事件曝光後他已主動向校方申請停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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