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護家庭聯盟發起反對「性傾向歧視條例」立法 登報聯署行動

此法例「會為同性婚姻開路」
2005 三月 18日, 星期五 21:03

近日,維護家庭聯盟發出反對「性傾向歧視條例」立法登報聯署聲明,呼籲市民參與此簽名行動。維護家庭聯盟在聲明中再次表明的堅決反對「性傾向歧視」立法的立場,並再次強調此立法對社會的深遠危害。

「維護家庭聯盟」在聲明中指出,「民政事務局在同志組織的催逼下,已積極為「性傾向歧視」立法部署,將於四月進行意見調查,若有逾半受訪者支持立法,便會隨即展開立法程式。」

「維護家庭聯盟」在聲明強調三個論點:「寬容同性戀不等於鼓勵同性性行爲;反對歧視同性戀者不等於贊成性傾向歧視立法;同志議題仍具高度爭議性,強行立法只會分化社會、添煩添亂」。聲明中並舉出外國的實例説明此法例導致的危機:侵害對同性戀持異見的人的權利和良心自由,政府介入宗教和民間團體的自主領域,造成逆向歧視及道德歧視。

「維護家庭聯盟」表達的基本的立場是:「社會應寬容同性戀者,但社會人士亦有反對同性性行為的權利。雖然不認同同性戀的行為及生活模式,但仍呼籲社會主動去關心同性戀者,反對不合理及惡意對待同性戀者。」

聲明中指,此法例「會為同性婚姻開路」,因爲立法預設了同性戀於道德上是正確的,會造成骨牌效應。原因是若為同性戀訂立「歧視法」,原則上沒理由不為其他性傾向或性喜好,比如亂倫、孌童、濫交等制訂歧視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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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護家庭聯盟」計劃在4月22日前收集市民的簽名,然後在4月29日在明報刊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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