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定義之爭 – 不可棄守的防綫」

無論社會怎樣進步,人類的思想怎樣改變,上帝賜下的規條永不能變 。
2006 三月 9日, 星期四 6:34

2005年加拿大成爲繼荷蘭、比利時之後世界上第三個承認同性婚姻合法的國家,婚姻的重大變革導致一系列問題接踵而來。如今保守黨政府上臺,雖然新政府不像前任政府敵視婚姻家庭制度,但維護真正婚姻定義的工作仍然不容鬆懈。目前最重要的事莫過於教育群衆,讓人們明白堅守婚姻定義防線的重要。故此,溫哥華短宣中心和溫哥華浸信會信友堂於3月3日晚合辦「基督教信仰與文化」講座,由洪予健牧師分享信息「婚姻定義之爭 – 不可棄守的防綫」。

洪予健牧師首先從當前世界婚姻的大趨向講起,分析同性婚姻合法化的意義,然後駁斥了同性婚姻合法化的理論依據,最後對如今教會面對的爭戰和教會應該採取的行動作了建議。

「禍哉!世界在沉淪」

洪牧師首先介紹了加拿大婚姻政策的一系列變革:

• 1969 加拿大自由黨政府主導同性戀非形式化。

• 1995 安省法庭裁定同性戀伴侶有權領養孩子,其他各省隨後仿效。

• 1996 通過C-33議案,將性取向列入加拿大人權法。

• 1999聯邦議會在社會壓力下以216:55大比數通過婚姻為一男一女結合的定義。但由於背後沒有信仰作爲根基,婚姻法趨勢再次下滑。

• 2000 自由黨政府主導通過c-23議案,同性伴侶享受異性同居者的權益。同性戀者得到了全部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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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3自由黨政府決定服從安省上訴法庭判決,承認傳統婚姻違憲。自由黨的政策就此改變。

• 2005國會以158:133通過同性婚姻合法化。133票主要來源於加拿大保守黨。加拿大就此成爲世界上第3個同性婚姻合法化國家。

其次,洪牧師從全球的角度來看待同性戀的泛濫問題。

• 1990年代,在丹麥、瑞典、挪威和冰島4個國家,同性戀者可以同居形式登記。

• 2001年身為基督教國家的荷蘭首先同性婚姻合法化。2003比利時、2005美國麻州,加拿大,南非和曾為天主教國家的西班牙也承認同性婚姻合法。歐盟議會也於1月19日以大比數通過使同性婚姻合法化的議案。

再次,洪牧師就華人所關心的中國同性婚姻問題作了介紹:

• 復旦大學首辦同性戀研討會造成轟動,研討會提出人權方向要與西方國家看齊,說中國同性婚姻方向落後於歐美,而如今竟落後於非洲了,於是振臂高呼「國人哪!你爲什麽不急?」官方對於此類事件不予表態。更有中國著名社会学家、中国社科院社会学所研究员李銀河向人大提出同性婚姻合法化議案。

同性婚姻的合法化意味著什麽?

洪牧師提出,這是60年代性解放運動必然後果。性解放運動導致美國各州自70年代起訂立「無過錯離婚法案」(No-fault Divorce Law),離婚率自此開始成倍上升,家庭迅速解體。「在這件事上教會需要好好反省,」洪牧師說,「過去因爲聖經的原因,婚姻相當於一男一女和一生一世。婚姻本來是由立法來保證的,如果後來出現離婚的話是不幸。在婚姻滑坡的起初,大家覺得沒有什麽,現在教會開始吃苦果了,如今的婚姻已經變不神聖了。在西方,離婚需要分居1至2年。但是在中國可以立即離婚。」

「男女居室,人之大倫」,由婚姻而建立家庭、生養後代,結成各種人倫關係。作爲文明社會的DNA基本分子結構,若遭到破壞,整個社會就會逐漸解體。因此,婚姻的質量和婚姻的制度決定了社會的質量。哈佛大學社會學鼻祖Pitirim Sorokin,對「性」進行規範,是文明產生的第一個標記,而性混亂則是文明崩潰的第一個跡象。

洪牧師帶領會衆參考了聖經。首先是挪亞大洪水的由來。(創世紀6:1~8—神的兒子看見人的女子美貌,就隨意挑選,娶來為妻。上帝因此憂傷,要除滅掉祂所造的一切人、走獸、昆蟲和飛鳥。)上帝的子民不能和外邦人通婚,若和外邦人通婚,則會將不純淨帶入以色列民族,從而使神無法區分祂的子民。接下來是所多瑪,蛾摩拉的毀滅的經文,所多瑪和蛾摩拉是淫亂的城,上帝會讓他們受永火的刑罰作爲鑒戒。同性性行爲是造成巴比倫文明、希臘文明和羅馬帝國的覆亡的最大原因。

洪牧師繼續講到同性婚姻合法化搖撼了人類社會文明的基石。在西方社會,基督教的價值觀和教會的影響力受到了致命性的打擊。19世紀初,托克維爾講的「美國的力量是從教會的講壇中發出的」成爲絕響,基督教信仰更成了西方知識精英,媒體可以任意嘲弄的物件。少數人強暴多數得逞,開始對西方傳統立法依據的公然反叛。他們篡改神所設立大自然秩序,對人類良知、知覺、心智及傳統基本信念橫加摧殘。

洪予健牧師說,立法是要順天而行的,不能改變自然的秩序。但是今天要破壞整個婚姻的根基,破環上帝所設立的秩序。「很多人來教會做婚禮是因爲教會能夠提供神聖的場合,但是現在連同性婚姻也走進了教會,玷污了神的榮耀。」

洪牧師指出,同性婚姻是從一個沒有刹車裝置的法理依據而來,同性婚姻的合法化打開了潘多拉德盒子,從而一發不可收。

• 07/2003 美國最高法院6:3通過Lawrence vs. Texas裁決,首次創下了成人之 間性行爲是受個人隱私權保護的法理依據。

• 12/2005加拿大最高法院裁決群交及換妻俱樂部合法。加拿大移民部表示脫衣舞娘優先移民。

• 01 /2006由加拿大自由黨政府撥款輔助之「多夫多妻制研究」,在報告中建議去除對該行爲之禁令。主要報告是由三位皇后大學的法律教授完成。

洪牧師問道:如果再無人制止婚姻政策的滑坡,那麽下一步會不會出現亂倫婚姻合法化?或者獸交合法化?

洪牧師還提到了下一代的問題,他表示, 孩子們作爲社會中的弱勢團體,理應得到更多的保護。支持同性婚姻者口口聲聲要保護弱勢團體的時候,是否考慮到我們下一代將失去正常的家庭?婚姻對孩子太重要了,破裂的家庭使孩子一生都背負著沉重的負擔。同性婚姻與生養孩子隔絕,有女同性伴侶接受捐精,男同性伴侶找代孕導致孩子先天性的失父失母。同性家庭養育孩子,使孩子對性別角色、父母角色,甚至對自己將來的角色都產生混亂。連學校教育環境都將發生極大變化。

駁斥同性婚姻合法化的理論依據

接下來洪牧師就同性婚姻合法化的支持者們所持的論據來進行辯論。

支持同性婚姻者認爲科學證明同性戀傾向是由遺傳造成,終身不變。洪牧師反駁道,事實上,科學證明50%的同卵雙生子,性傾向不一致,而釵h同性戀者在轉化後已結婚生子。從達爾文的進化論來看,適者生存,釵h生物因爲不能繁衍後代所以絕種。因此同性戀本身就是不適合這個社會的。

支持同性婚姻者認爲同性婚姻是人權,反對就是歧視。洪牧師說,這裡涉及到一個權利與資格的問題。同性伴侶不是沒有結婚的權利,只是他們缺乏進入有關權利的資格。婚姻對任何人都是一樣,只要是一男一女。婚姻是道德文明問題,不是人權問題。歧視與分別對待也是有區別的,歧視是惡意的、系統的;分別對待是善意的、幫助性的。洪牧師說:我們只是想給予同性戀者更多的禱告,更多的關愛,而不是想要去歧視他們。

還有支持同性婚姻者提出同性婚姻不會使異性婚姻更受威脅,因爲異性婚姻本身已經失敗。他們舉出例子,比如釵h人同居,根本不屑於結婚。洪牧師反駁說,正因爲異性婚姻受威脅,所以我們要把婚姻的地位更加提高來保障我們婚姻的權利。難道因爲有人殺人就廢除謀殺罪的法嗎?

支持同性婚姻者還會表示,婚姻既是人爲了服務自己所設立的制度,就不是一成不變的。當人的喜好改變的時候,或者社會要求進步的時候,婚姻定義就可以隨之改變。洪牧師反駁說,婚姻是上帝給人們的一種很重要的啓示,是讓上帝喜悅的方式。教會嚴格控制一夫一妻,這是基督教過去給社會的一個很大的貢獻。無論社會怎樣進步,人類的思想怎樣改變,上帝賜下的規條永不能變。

之後洪牧師並講解教會面對的爭戰,此部分報道請看:教會面對同性婚姻運動的征戰,當務之急是傳福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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