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國同性婚姻合法化 梅克爾投反對票

2017 七月 6日, 星期四 8:39

在議會表決同性戀合法議案時,德國總理梅克爾持反對意見。
在議會表決同性戀合法議案時,德國總理梅克爾持反對意見。(Photo : 網絡)

6月30日,德國議會下議院以393票支持、226票反對、4票棄權的結果批准同性婚姻在德國合法,對此持反對票的德國總理梅克爾說,對她而言婚姻在德國基本法的定義依然是「丈夫和妻子共結連理」。

根據新的法律,德國將婚姻定義為「兩位異性或同性建立的終身關係」。這意味著同性伴侶在獲得收養權和遺產等方面將獲得與異性戀夫妻相同的權利,而同性伴侶此前在德國僅能成為所謂的民事伴侶關係,並不能領養兒童。

據悉這項措施仍然需要議會上議院的批准和弗蘭克·沃爾特·斯坦梅爾總統的簽名。但這似乎已經不是問題,一旦手續完成,德國將成為繼比利時之後又一個同性合法化的歐盟國家。

同性戀運動將這個結果描述為歷史的轉折點,ArndBächler是柏林一家同性戀諮詢中心的顧問和治療師,聽到這個消息後他說,「這對於出櫃的人來說是非常重要的,讓他們知道權利是平等的,並向來到德國的任何同性戀難民發出明確的信息:我們在這裡有平等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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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克多·考德是德國基督教民主聯盟的核心成員,面對這個投票結果他表示情況並不樂觀,他說道:「對我來說,同性伴侶與婚姻並不是一回事。 在我們的文化圈子裡,婚姻已經有幾個世紀以來是男人和女人之間的聯合。」

在議會中領導基督教社會聯盟的格達·哈斯菲爾特也說:「所有德國人都應該尊重,傳統婚姻是家庭生活的基礎,也是我們國家秩序的基礎。」

德國聯邦議院副總統約翰內斯·辛哈默表示 「為了達到法律的明確性,我建議應該要求憲法法院審查,」以確保新的法律不違反該國的憲法。

同性戀婚姻合法化的問題,甚至在基督徒內部產生分歧,對此聖經學者邁可·布朗牧師在一篇名為《你可以既是同志、又是基督徒嗎?》的文章中說道:「沒有人可以自上帝話語中引用任何一個單一論證使我們捍衞同性戀行為,然而許多人卻引用很多強大的情感論證來捍衞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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