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实施的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于2月1日正式生效,有关条例的推出一直备受各方关注,尤其对中国宗教自由的影响。条例实施后,宗教团体、中外媒体,以至关心宗教事务的学者,均有不同的回应和解读。
道、佛协会赞同 杜绝有法不依
据中国央视新闻客户端消息,条例规定宗教团体、院校、活动场所乃非营利性组织,财产和收入应当用于与其宗旨相符的活动以及公益慈善事业。任何组织或个人捐资修建宗教活动场所,不享有该宗教活动场所的所有权、使用权,不得获经济收益。
条例亦规定宗教团体、院校、活动场所和教职人员应依法办理税务登记和纳税申报。中国佛教协会副会长宗性对此表示,新条例的实施对下一步宗教团体院校的建设、人才培养都有极大的推动作用 。中国道教协会副会长张凤林表示有关规定能杜绝宗教商业化及有法不依的问题。
大陆媒体反应正面
《北京日报》京报网则支持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认为条例赋予宗教事务管理当局明确有效制止非法、遏制极端、抵御渗透、打击犯罪。宗教团体、院校、活动场所和宗教事务亦不受外国势力的支配。与此同时,条例进一步保障了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宗教教职人员亦可依法参加社会保障并享有相关权利。
《新浪网》指出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规定各宗教独立自主自办的原则,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在不同宗教之间、同一宗教内部以及信教与不信的公民之间制造矛盾冲突。因此条例进一步促进宗教和睦与社会和谐,信教公民和不信教公民、信仰不同宗教的公民亦能相互尊重和睦相处。
自由亚洲电台:家庭教会遭查封
但国外对条例有不少担忧,认为会赋权进一步限制信仰自由。自由亚洲电台指该条例授予中国基层政府更大的权力,可以随时查封家庭教会。条例实施的第一天,河南省周口市西华县官方全面限制该县基督教家庭教会。据当地信徒称,该县19个乡镇的家庭教会已被查封,上千名基督徒受此影响,而无法正常聚会。
对华援助会报导,河南省周口市西华县逍遥镇的冯姓基督徒披露近日情况:"全县各乡镇的基督教家庭教会,无一例外的受到当地宗教部门官员和派出所公安警告。当局指信徒在未经政府批准的场所从事宗教活动属于非法,责令其关闭。"
该县派出所一名公安人员,回复该台查询家庭教会信徒可否自行聚会时,给予否定回答:"你聚会,现在不可以。"甚至三、五个人聚会也不可以。
华西县各镇政府及派出所,日前派人向学校传达上级指示,由教师教导学生不要信仰宗教,还提醒家长不准带孩子参加宗教活动或阅读宗教书籍。在个别乡村,村支书带头挨家挨户,要求信徒到官方三自教会敬拜。还撕下有宗教色彩的门联,摘下挂在信徒家中墙壁上的十字架。有村干部见信徒家院内或屋内有耶稣对联,立即将其撕下,还用油漆涂盖墙壁上的十字架。
邢福增:在解决家庭教会问题上没有积极意义
中大崇基学院神学院院长邢福增分析,"国家宗教事务局仍未详细公布『指定临时活动点』的申请条件,对家庭教会而言,此举唯一的作用,就是获官方在指定地方,授予其"临时"活动空间。但此过渡安排,最终目的仍要引导家庭教会接受基督教爱国团体的管理,而非赋予其独立的身分与合法地位。"
他再指出,当局对"指定临时活动点"的活动,又作出极大限制,接受临时活动点的安排,即意味著扬弃自身的职能;一旦违反有关规定,又会受到当局惩处。可以说,《条例》第三十五条对家庭教会的"矮化"安排,在解决家庭教会问题上,根本没有积极意义;回避现时宗教管理体制存在的核心问题,也反映出中国要建构健全的政教关系,仍是困难重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