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月16日,中国第十二届人大第四次会议闭幕,并表决通过了首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此法将于今年9月1日正式执行,还确定每年9月5日作为"中华慈善日"。
中国立法部门对慈善法的立法日程至今已经有10年,经历过10年磨砺,第一部慈善法终于诞生,并将于2016年9月1日起实行,开启中国依法治"善"时代。
中国此部慈善法分为12章、112条,对慈善活动进行明确界定,同时在规范慈善组织设立运营、慈善财产来源和使用、开展慈善服务、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等方面作出规定。
依据该法,慈善组织是指依法成立、符合该法规定,以面向社会公众开展慈善活动为宗旨的非盈利性组织。慈善组织可采取基金会、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组织形式。
慈善法同时突出强化慈善组织的信息公开义务。如该法规定,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应当定期向社会公开其募捐情况和慈善项目实施情况。
中国国际公益学院院长王振耀对BBC记者指出,新的《慈善法》或将引发一场"公共伦理革命"。
王振耀教授说,从广义上说,新的《慈善法》解决了三大块。一是"小慈善"和"大慈善"的关系。过去中国的慈善概念 主要是救灾、扶贫、济困。而像教育、文化、科技、体育被认为是公益不是慈善,这一次从法律上明确了这也是慈善,是"大慈善"。
二是,中国的慈善事业以往最尴尬的一点是它没有与社会服务,比如养老、儿童等联系起来。《慈善法》把慈善与社会服务"打通了"。
第三,《慈善法》从法律上明确了慈善信托的地位、慈善机构的免税等优惠待遇,把组织和个人的慈善行为纳入法律框架。
王振耀相信,新的《慈善法》不但对中国的慈善事业,也将对中国的社会经济文化产生重大影响。王振耀透露,英国慈善委员会以及美国、欧洲、日本、香港等世界各地的许多专家都参与了这部草案的讨论、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