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為《對福音派的誤解》 ( Everything You Know about Evangelicals Is Wrong )的書摘 。鑑於美國社會大眾對福音派基督徒的看法常出現偏差,該書兩位作者撰文說明,這些看法與實況究竟有何差異。由於福音派包括不同宗派,不能用特定的神學系統來加以定義,所以他們將一些標幟性的看法列出,加以解析,同時也藉此方式對福音派的範疇作出界定。
編按:
刊登此文的主要目的,是要讓讀者瞭解:「福音派」的概念其實十分寬泛,在一些重要議題上,其成員彼此之間仍有相當大的差距。然而《恩福》的立場是主張聖經無誤論;我們偏向以智能設計來解釋宇宙的形成,反對純自然主義原則的達爾文進化論;我們亦不贊成同性婚姻;對末世論則採取包容的態度。
什麼是「福音主義」(evangelicalism)?许多人各有不同的定義。由於過去二十多年,福音派(evangelicals)在美國選舉上頗具影響力,因此這個問題頗引人注目。
本書從第二章起,評析了八種看法,指出一般美國人對福音主義的這些印象,其實並非其核心信念。其中一些看法確實反映出福音主義陣營中不少團體的主張,例如:聖經無誤、前千禧年、加爾文主義;還有些標籤也许適用於個別人士,包括:種族歧視、智能低弱、以惡意待人、共和黨等。然而,作者強調,這些看法並不真正反映福音主義的基本精神,因此,不能把它們視為定義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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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音主義的歷史
現代福音運動的起始,可以追溯到愛德華茲(Jonathan Edwards)、懷特腓(George Whitefield)、以及衛斯理兄弟(John & Charles Wesley)。這幾位先驅者都熱衷於傳福音,但他們的神學觀點差異頗大。愛德華茲和懷特腓都是加爾文的信徒,而衛斯理兄弟則帶亞米念的色彩。其實再往前推,傳福音的觀念可以溯源至改教時期,包括馬丁路德、加爾文,以及其他的改教者。
福音運動在歷史中持續發展,然而這些先驅之間的差異不但沒有減少,還加入了其他成分。例如,路德宗的敬虔主義、對抗政府的浸信會、拒絕聖禮的貴格會、不抵抗主義的重洗派、以及講方言的靈恩派。
教派立場既然這樣複雜多元,要合成一股運動,似乎不可能;但许多人卻能超越宗派,一起建立孤兒院、收容所、差傳機構、甚至大學(其中包括最早錄取黑人與婦女的學府)。在英美推動廢奴制度的,是福音運動人士。他們也是首先鼓勵予以婦女平等權與教育權的一群人。他們成立了美國聖經公會、主日學運動、基督教青年會,又在葛培理(Billy Graham)佈道會攜手合作,領人歸主。
在這樣紛雜的歷史中,作者發現,還有三個具爭議的因素,使福音主義更難定義。
(1)聖經無誤論:到了二十世紀中葉,這個教義成為福音派之間的爭論。
(2)前千禧年派:這是時代主義提出的主張,而在二十世紀以前很少有人相信。
(3)加爾文主義:在十九世紀時,多數人並不是加爾文的信徒。作者指出,若不查考歷史,也许有人會以為某個信念是福音運動的常數。其實,在該信念成為主流之前,福音運動業已蓬勃發展。
現在美國的福音派常被貼上富人的標籤,但其實早期福音派常遭人詬病,批評他們過度關心窮人及弱勢族群。
現代福音主義源自英國,目前已向整個世界開展。從全球來看,將來勢必有更多亞洲與非洲人士參與這個運動。
雙重身份
在寬泛的「福音派」陣營中,不少團體對於自己的神學信念及社會政治立場有更嚴謹的定義。因此,许多福音派信徒自認有「雙重身份」。就神學而言,如:改革宗福音派、靈恩福音派、聖潔福音派、浸信會福音派、天主教福音派等。雖然大家都是福音派,但卻堅守各自的神學信念。
由於「福音主義」具模糊性,所以不能成為教會禮儀或作法的準則。以洗禮(或浸禮)為例,有關如何施洗、何時可以施洗、洗禮是否具救恩果效等,福音派旗下的各宗派看法分歧。其他教會傳統,如:可否按立婦女、能否自聘牧師、崇拜時是否使用信經、是否允许說方言、堅振禮和聖的性質等,都不是單憑福音派的身份就能決定的,必須依循宗派的定規。
還有一些雙重身份與社會及政治立場有關,如:共和黨福音派、創造論福音派、反同性戀福音派等。然而,這些立場不應該模糊福音主義的核心。
為什麼在表明自己宗派或立場的名稱之外,還需要加上「福音派」的名號?许多人認為,福音主義是代表一個最低公約數,再降低就不能接受。但這看法的問題是:沒有一個信仰體系或實踐方式,可以被公認為福音主義的核心因素。有些人努力去組建與福音主義相關的最基本信念,如:聖經的權威性、十字架的中心性、耶穌的神性與人性、基督的大使命等。但是,這幾項信念並不足以建立一套完整的信仰實踐體系。
由於想從正面去為福音主義下定義十分困難,作者認為,不妨從「福音派不都是……」的角度,針對一些特色來解析,以呈現福音派的真貌。
正統信仰、正確實踐、正向情感
福音主義雖然有一些核心信念,但是,除了信念之外,還需要再加上「正向情感」(orthopathy),才能成為福音主義。這種情感有時被稱為「敬虔主義」。十七世紀歐洲的敬虔主義強調個人的經歷,這是福音主義的開端。愛德華茲提出「宗教熱情」(religious affections),約翰衛斯理提出「虔心的宗教「(heart religion);雖然兩人的神學立場差異極大,但正向情感卻相仿。這種衝勁是敬虔主義的中心,也是每次宗教復興的動力。
「正向情感」是有別於「正統信仰」與「正確實踐」以外的一種「正」。「正統信仰」與「正確實踐」的查驗,需要保持距離、秉持中立,作分析審察,講究是否符合外在的真理標準。但是「正向情感」乃是指關係上的肯定。這是屬於個人的事,且富動力,是我們與那有位格、能回應之神的互動。由於它不像「正統信仰」與「正確實踐」有客觀標準,所以很難衡量;但是只要一看到,就立刻可以認出。
我們可以從福音派與基要派及自由派的關係,來看「正統信仰」、「正確實踐」與「正向情感」。在「正統信仰」與「正確實踐」方面,福音派與基要派沒有什麼差異,但在「正向情感」上卻有區別。福音派與自由派可說都有「正向情感」,但在「正統信仰」與「正確實踐」方面卻有很大的差異。
福音主義是要尋求頭、手、心三者之間的平衡。如果在信仰及實踐上不努力追求正確性,信心就可能會流失。而如果沒有向著神的熱心,「正統信仰」就會變成冰冷、缺乏人性的信條,「正確實踐」也會成了律法主義與空洞的儀式。
因此,我們不能只把福音主義視為一個不能再降的最低公約數──除非我們以為,在信仰上,熱情不如教義和實踐重要。本書的目的正是要證明這點。從歷史來看,一種發自心底、願意向全世界傳福音的願望(不論其展現何等不完全或不精確),一直是福音主義的核心價值。
我們無法用信仰體系、社會政治理念、或宗派的聯合來解釋福音主義。不錯,福音主義必須面對旗下之人種種不同的挑戰,但我們所以能夠減低差異所帶來的困難,就是因為我們都有想要以福音改變生命的衝勁。
保持雙重身份有其優點。當我們承認,不同神學傳統的人都有福音主義的衝勁,就可以避免將自己的看法絕對化的傲慢。同時,福音主義的身份可以提醒我們,神學主張會隨時間而改變。例如,在十九世紀前半,很難找到相信前千禧年的福音派基督徒,這些人甚至會被視為異端;但在今天,福音派與前千禧年派這兩個名詞幾乎可以通用。 保持雙重身份的第二個需要是:前半宗派或目的稱呼,顯出彼此的不同,而後半相同的「福音派」稱呼,保持了彼此的融合與團結。福音派的身份跨越了社會階層和宗派的界限,符合聖經對於保持基督身體合一的教導。福音派有一個常被忽略的用,就是它能促成超越宗派的合作。不是將不同的宗派組合在一起,而是組成超宗派的機構,如:差會、教育機構、福音團體、政治團體、社會公義團體以及門徒訓練等。這些機構往往由會眾組成,不是出於教會領袖。他們所成就的,不只是超宗派,更是跨宗派的合作。
醜化與澄清
數年前有一項民意測驗,調查非基督徒如何看十一個群體,結果「福音派基督徒」排在演員、律師、甚至女同性戀者之後,居第十位,只比妓女好。不過,在該測驗中,「重生的基督徒」則排在第三位。福音派予人的負面印象,主要為:種族歧視、反同性戀、以惡意待人、死守教條、反對科學等。這是作者採用「福音主義不都是……」的方式來界定福音派運動的一個原因。 醜化的出現,往往是由於福音派錯失了「正向情感」的特徵,擴大彼此的差異,甚至將持不同意見的人妖魔化。當然,福音主義是有所堅持的,對聖經的權威、基督的神性人性、傳福音的大使命,都沒有打折扣的餘地。但是,當福音主義必須說「不」的時候,「正向情感」應該主導我們的行為。換言之,福音派基督徒要想改變別人的負面印象,就應該活出真正福音派的樣式。 由於福音派並沒有正式的組織,所以,任何一小群人的言行都可能被認作代表整個福音運動。因此,本書將福音主義(evangelicalism)與福音派人士(evangelicals)作區分,以免少數福音派人士的言行殃及池魚。 福音主義並不告訴信徒,在重要的神學、或社會與政治議題上採取什麼立場。而福音主義的可貴之處,就在於它涵賒悸獐e廣。由於福音派的努力,在學校團契、婦女大會、救濟場所、奮興大會以及無數的差會中,數以百萬計的人們經歷到耶穌基督的救恩。人類歷史上為宗教而戰的例子比比皆是,由此觀之,福音派的包容性倒值得大書特書。衛斯理說:「如果你的心像我的心,愛神並愛世人,請你向我伸出你的手。」這句話總結了福音主義的「正向情感」。
福音派不都是:惡意待人、 智能低弱、死守教條
福音派信徒惡意待人嗎?其實,如何評估是否惡意待人,並不容易。或许家庭和睦與否可作指標。有個研究發現,與沒有宗教信仰的父親相比,保守的基督徒父親每星期多花3.8小時參與孩子學校的活動,課外活動及教會青少年團契等組織。他們更多擁抱及讚美孩子。福音派男人的妻子覺得丈夫比較看重她們。有個長達23年的研究發現,有信仰的母親,在母子關係上更親密。
快樂與否或许是另一指標。常去教會的人68%對自己的生活表示滿意,而很少或不上教堂的人,只有38%對自己的生活滿意。從捐款來看,「對自己靈命付出很多」的人,慈善捐款幾乎兩倍於「對自己靈命沒有什麼付出」的人(88%對46%)。即使只算非宗教性的慈善機構,前者還是比後者多9%。以上統計可見,福音派信徒惡意待人的指責並無實據。 福音派智能低弱嗎?在美國,大學畢業的福音派信徒確實比平均數略低(13%及16%),但主要是因財力不足,而不是輕視追求知識。從畢業率來看,父母上教堂的大學生比父母不上教堂的,畢業率高出一倍;由此可見,福音派的父母對孩子受高等教育非常重視。
福音派死守教條嗎?以福音派全國協會(National Association of Evangelicals)為例,它的信仰告白與《使徒信經》和《尼西亞信經》相較,雖然三者在文字上有所不同,但內容非常相近。因此,若說福音派是教條主義,那麼所有的基督徒都應該是教條主義。此外,福音派包括不同的宗派,各個宗派其實對自己的教義更加堅持。2004年的民意調查顯示,福音派信徒對教宗若望保祿二世的好感,比媒體公認的福音派發言人法爾維爾(Jerry Falwell)和羅伯遜(Pat Robertson)還要高。所以,福音派其實是基督徒中最不堅持個別教義的一群。不過,有時候福音派圈子內不免會出現愚昧傷人之事。例如,因意見不同而質問別人的靈性,甚至胡亂給人戴異端的帽子。 根據社會學,剛成年的人最有可能決定投身信仰。但是,「教外」的年輕人(16到29歲)竟有38%對基督教的印象不好,35%對重生的基督徒印象不佳,對福音派的反感更高達48%。為什麼呢?按《論盡基督徒》(unChristian)一書,不信主的年輕人認為福音派是:假冒為善、過份熱衷勸人歸主、反對同性戀、龜縮於屏障之內、太過政治化,又過於論斷。有關反對同性戀以及太過政治化,本書在稍後談。至於其他四方面,作者的反省如下:
有些福音派信徒確實會論斷。福音派之所以被認為會論斷人,是因有些人把教義(doctrine)「教條化」(dogmatic)。「教條」(dogma)是很好的名詞,指不可妥協的核心信仰內容;教義則是對教條的特定解釋。一旦把教義提高到教條的地位,就成了教條主義,帶有論斷性。许多信徒的心裡有濾網(如:前千禧年、反進化論、共和黨等),甚至會用某些字詞(如「醫治」、「天主教」、「女權」、「學校禱告」、「哈利波特」、「開放神論」等)來作信仰的「石蕊試紙」,以致產生「惡意待人、智能低弱及死守教條」的態度。
針對這個現象有三個解藥:(1)學習教會歷史:明白教義的改變過程。(2)與教義不同的人談話,理解他愛主的心,以致體會:聯合神子民的是教條,而不是教義。(3)努力去傳福音。只要切記:基督徒的生活是與上帝建立關係而得到改變與能力,就可避免落入論斷人的陷阱。
有些福音派信徒確實龜縮於自己設立的屏障之內。他們認為現今的社會極其危險:媒體提供各種不堪入目的事,高中毒品唾手可得,犯法的事層出不窮,基督教被排擠到邊緣。他們設立屏障,將危險排除在外。而外面的人則認為,福音派只會龜縮在基督徒的「貧民窟」內,避免面對世界,因此視這群人為智能低弱,對世事無知。譬如,基督徒反對同性戀,只因為「聖經如此說」;認為幹細胞研究不道德,但對研究內容卻毫不瞭解。
恐懼與憤怒是使福音派信徒把頭埋在沙灘裡的原因。但這樣一來,我們就是只顧自己的安全,不去照顧受傷的人。愛與悲傷卻是另外兩種動力,可以使我們走出屏障,去正視罪的毀壞面,也對他人保持開放。我們應該挺身而出,或去當義工,或去認真研究某個熱門話題,與持不同意見的人對話。有些福音派信徒過份熱衷勸人歸主。在分享福音時,總難免冒犯人;但是,有時我們也確實操之過急。例如探訪新人時,只簡略地作些開場白,就直接進入「診斷性問題」,讓受訪者覺得教會的關心太表面化,而福音的內容又太簡單化。福音派信徒的假冒為善。人們最不滿的,是基督徒的表裡不一。例如,我們選擇性的認定什麼是罪:只要求星期天上教堂,譴責「抽煙、喝酒及玩女人」,又常定罪與自己看法不同的人,但是對於抱怨的態度或種族歧視等,卻視若無睹。又如,我們營造不誠實的氛圍,隱藏自己的生活。教外人士也许願意容忍我們的缺點,但是對我們的不誠實與不真實,則完全無法容忍。還有,我們缺乏恩典。陷在罪中的人,常看到基督徒以律法主義的高姿態來定罪他們,卻很少有信徒以充滿恩典的謙卑來俯就他們。倘若不能活出基督的恩典,我們被稱為假冒為善,乃是罪有應得。針對福音派「以惡意待人、智能低弱、死守教條」的評語,最好的藥方無他,就是活出聖靈的果實。
福音派不都是:等候被提的人
「信徒被提」的神學,從十九世紀下半葉開始在福音派中流傳,取代了從前的觀點:以為這世界會逐漸好轉,以致所有人都得救。1967年以阿六日戰爭發生,主張世界末日的人成為熱門人物,到處都在講基督即將再來。不過,福音派裡仍有些人沒有接受這種末世觀。雖然福音派裡並非所有人都接受前千禧年派的末世論,但是絕大多數都同意耶穌會再來。至於這事將在何時、何地、如何發生,無千禧年派不談細節;而主張千禧年派的人,對大災難也有不同的看法。
福音主義的先鋒,包括路德、加爾文、衛斯理、懷特腓及愛德華茲,都極少提到前千禧年與被提。與今天福音派相關的前千禧年派,屬於時代主義的災前被提說。此學說是十九世紀下半葉,弟兄會的達比(John Darby)所提出的,後來加入時代主義,認定啟示錄20章所記的千禧年是最後一個「時代」,且以字面的意義來解釋「千禧年」。(前千禧年派還有災後被提及災中被提的不同看法)。
雖然對末世有不同的理論,但是福音派信徒似乎沒有思想這教義對社會與政經的影響。而一些熱心宣告耶穌即將再來的人,言行也不一致:他們仍貸款買房子,為退休做準備,建造可以維持百年以上的教堂。如果從他們的生活來看,很難讓人相信,他們所謂的耶穌再來真是近在眼前的事。絕大多數福音派基督徒都盼望耶穌基督再來。如果我們真的相信耶穌即將再來,應當深切反省:自己該如何生活?對經濟、社會、政治、軍事要採取什麼態度?我們必須強調,要活出像基督的生命,同時要靠著聖靈為基督的國度努力。
福音派不都是:反對進化論者
1633年,天主教審判伽利略,要他收回地球環繞太陽旋轉的「異端」的說法。直到1992年,教皇才將他平反。從二十一世紀看,我們難免會問,為什麼當年教會認為他的看法有危險?其實,這觀點與現今進化論的辯論有相似之處,即挑戰了人類在創造次序中的特殊地位。 在伽利略時代,絕大多數基督徒都反對以太陽為中心的理論。時間証明他們是錯誤的。今天大多數的福音派信徒也反對進化論。當然,過去的記錄並不表示反對進化論就一定是錯的。但是,我們要記住,死守一個錯誤的觀念曾經讓基督教的聲譽受到損害。
作者想要澄清的,是在反對進化論時可能出現的誤解。首先,進化論是否摧毀了人類的尊嚴及獨特性的根基?聖經清楚指出,只有人類必須對自己的行為負道德責任;神也只與人立約。即使從生物學或基因學看,其他的哺乳類雖與人類接近,人類所具有的能力是無法用漸進的進化過程來解釋的。進化論到底對聖經的權威有什麼影響?福音派信徒都承認聖經是神的真理。而聖經最基本的真理就是神創造了宇宙萬物。有些進化論的說法把神排除在外,我們當然無法接受。雖然對堅持進化論或創造論的人來說,兩者的區別非常明顯,但也有人以為,這兩者的界線並不絕對。
創造論相信聖經記載的創造,但也有不同的看法,如「年輕地球創造論」、「年老地球創造論」。後者又有幾種形態:「間隔說」認為創世記1:1與1:2之間有極大的間隔(可能上億年)。原來的創造被毀壞,從1:3開始重新創造。「時代說」則認為創世記的「日」不是24小時,而是一個時代。主張「神導進化論」的人,相信神是萬物的創造者,而神也命定進化的過程。他們當中有人相信神介入的創造,也有人相信人是由沒有干擾的進化過程形成的。有一種進化論的世界觀與基督教相抗衡,是福音主義無法接受的。這種進化論有兩個大特點:(1)它認為進化是完全自足的架構,可以用來解釋所有生物的活動、特徵及能量。(2)它主張只有物質才存在的自然論。有些福音派信徒將進化分成微進化及宏進化。微進化是在物種之內的演化,宏進化則是超越物種的演化。不論是年輕地球論或是年老地球論的倡導者,都拒絕宏進化的存在;而神導進化論則接受宏進化的存在。達爾文在1859年的《物種起源論》中提出「物競天擇」的說法。所謂「天擇」是完全自然的過程呢?還是神所創並管理的一個機制?有些福音派信徒認為,後者在神學上是可以接受的。
本書指出科學的限制:它無法界定價值與目的。進化論若宣稱,它是建立於科學之上的完整世界觀,便是誤導。我們在護衛真理時,不要只在乎辯論的輸贏,而要追求真相。
福音派不都是:聖經無誤論者
「聖經無誤」是認定聖經沒有任何錯誤的教義。在教會歷史上,這是许多基督徒默認的。到歷史批判運動興起後,此教義才受到重視。十九世紀末,普林斯頓神學院的華腓德(B. B. Warfield)及霍奇(A. A. Hodge)教授正式提出這個名詞。二十世紀初,基要主義與現代主義對聖經的可信性發生爭論。有些基要派提出「文字完全出於默示」(verbal plenary inspiration),主張聖經每個字都是由神感動寫出。许多基要派與福音派的教會也認為聖經「無誤」(inerrant)。1942年,福音派全國協會成立,剛開始只有15個會員教會,今天已超過50個。他們的信仰告白說:「我們相信聖經是神的話──出於默示、不會有錯、獨具權威」。他們用「無謬」(infallible)而不是「無誤」。1646年的《西敏寺信仰宣言》也用此詞。因為NAE會員中只有三分之一採用「無誤」一詞。
無誤的重要性:雖然有些福音派信徒不認為聖經無誤是福音主義的核心價值,但是對基要派來說,這教義毫無討論的餘地,是與現代主義分割最清楚的觀念。對一部分福音派來說,這也是定界限的碑石。重視末世的教會也重視聖經無誤,因為他們看重字面解經。
什麼是「誤」:聖經有不精確的地方並不代表有誤。對自然現象的觀察也不算有誤。主張聖經無誤的人認為,聖經在它的用法與目的上是不會有錯誤的。但是,與歷史及科學相關的部分是否包含在聖經的目之內呢?認為聖經絕對無誤的人認為包含在內;但有些人卻認為,科學與歷史的記述不在其內,因此可能有錯誤。問題在於,從歷史或科學看,有些經文的記載似乎不精確。聖經「無誤」的支持者認為,這類問題一定有合理的解釋。而主張聖經「無謬」的人,則以為這類問題對神學的目的無關緊要,是救贖大計以外的事。「無誤」與「無謬」:1977年代,芝加哥聖經無誤宣言認為,「無誤」與「無謬」並沒有實質的差異。但歷史上並非如此。無誤論有兩個要點:(1)由於默示聖經的神是完美的,所以,祂所默示的聖經也必然完美。聖經因此是無誤的。(2)聖靈在默示人寫聖經時,雖然不是以掌控思想的方式口授作者,但卻能讓每個字都是神所要寫出來的字。相信聖經「無謬」的人認為,聖經雖然完全成就屬靈的目的,但其中難免有歷史與科學方面的錯誤。有些福音派學者認為,堅持聖經無誤對福音派的發展有障礙。他們寧願用「無謬」一詞。
現代主義,自由派與聖經無誤的起源:十九世紀興起的現代主義不再將聖經視為至高的權威,而以理性與科學為追尋真理的依據。現代主義高抬個人主義,將過去的傳統視為未啟蒙時期殘留的遺跡,聖經被看為是過去時代的文物。當時的歷史批判如火如荼,使聖經不再擁有神默示的權威地位。在這種衝擊下,基督教產生了自由派。自由派同意現代主義對聖經的結論,但是反對因此拒絕基督教的說法。他們認為,基督教與聖經都需要有重新的解釋。施萊馬赫(Friedrich Schleiermacher)主張,人與神要有直接接觸的經歷,這經歷是神學反思最可靠的出發點,而不是聖經。福音派的基督徒無法接受對聖經權威的降低。因此,就更注重聖經的獨特性與權威性,以對抗現代主義及自由派的說法。
後現代主義與聖經:「後現代主義」在一些福音派人士的眼中具極度腐蝕性。但是,另有些人則認為,它有助於矯正現代主義的偏差。它質疑理性、科學、甚至知識的確定性。對於基督教,它則是以相對的社會文化互動來作觀察。有些後現代主義懷疑一切真理,然而,還有一些比較不極端的後現代主義,它們的懷疑不是針對真理,而是針對人。他們認為,神的話語或许是真理,但是由於人的有限與罪,解釋聖經受到限制;而人的「知」受社會背景的影響,好像戴著眼鏡,而有不同的觀點。福音派對後現代主義基本上有三種的反應。一種認為,聖經是超越文化影響的,故聖經無誤是唯一的有效防線。另一種認為,聖經是藉许多故事來講述神願意與背叛的人建立關係。第三種認為,我們需要避免以自己的文化觀點來解釋聖經。
福音派不都是:加爾文的信徒
加爾文(1509-1564)是位法國基督徒,主要在瑞士事奉。他與馬丁路德同為新教改革的重要推手。他的《基督教要義》是新教最完整的系統信仰巨著,該書廣為流傳,對重洗派、浸信會、及清教徒等都有深刻影響。加爾文主義在福音運動中地位突出,是由於幾個原因:加爾文神學的說服力、歷史的悠久,以及人們對加爾文主義的熟悉度。
加爾文的改革宗的確對福音主義有很大的貢獻,但卻不是福音運動的唯一派別。在福音派的大帳篷下還有许多其他宗派,如衛理宗、聖潔派、五旬節派、靈恩派等。這顯明了福音派的寬廣與多元性,也同時表明,對神的預定及人的自由意志在救恩上的作用,經過幾百年的辯論,仍有不同的觀點。我們應當謙卑承認,有限的人是無法充分明白無限之神的救恩計劃。懷特腓與約翰衛斯理是很好的例子,他們雖然也曾為了教義問題產生矛盾,但兩人的友誼卻一直沒有改變,衛斯理還在懷特腓的追思禮拜上證道。福音派的寬廣與深度,是值得我們珍惜的。
福音派不都是:種族歧視、 性別歧視、恐同症
雖然今天還有些宗派不允许姐妹在講台上教導,但基本上,性別歧視與種族歧視在福音派中並非大問題。近年來最大的挑戰是同性戀。這問題其實相當複雜,同性戀傾向、同性戀者、同性戀行為乃是三重問題。福音派當中有些人認為,聖經明明指出同性戀是罪。但另有些人提出,難道同性戀一定會下地獄嗎?如果同性戀者接受了耶穌又如何?難道一定要把同性戀者排除在大使命之外嗎?為什麼對同性戀的反對要比其他性方面的罪更強烈?
歧視是一種不公義的行為。世界上有许多人因為信仰不同、價值不同、生活習慣不同而被歧視。事實上,近來不少福音派信徒也成為遭歧視的對象。基督徒應當如何去面對歧視呢?首先,我們應當多聽不同的聲音,開闊視野。其次,我們應該不斷自我省察,看我們有沒有什麼態度與言語反映出刻板的印象或惡意。第三,我們要學習三思而後回應,不要直接反應,也不要讓憤怒控制我們的情緒。第四,我們要能分辨輕重,確認什麼是核心問題,什麼是次要問題,不要本末倒置。十七世紀一位信義宗的牧師梅爾德紐(Peter Meldenius)說得好:「在核心問題上要團結,在次要問題上要讓人有自由,在所有事上都要存著愛心。」
結論:傳承大使命的人
1976年《時代雜誌》封面宣稱,那一年是「福音派之年」,代表人物是美國總統當選人卡特(Jimmy Carter),他曾長年在美南浸信會擔任主日學老師。該文講到福音派不斷在增長,但一般人對於其教義、價值及宣言並不清楚。本書列出外界對福音派基督徒的觀感,加以分析和評價,發現這些看法有许多是出於誤傳。 最早嘗試對「福音派基督徒」下定義的,是白秉頓(David Bebbington)。他在《現代英國的福音運動》中指出,福音主義的四大內涵是:勸人歸信、積極行動、聖經為本、基督代死。美國的福音派全國協會在信仰宣言中列出七個重點,與歷史上的信經內容相差不大。著名佈道家葛培理寫道:「我們不是為自己而活。基督命令我們去告訴人有關祂的救恩與改變的能力,所以福音派信徒要努力傳福音。福音派信徒也许在神學與實行上意見略有不同,但是在傳福音的獻身上,則是合一的。」因此,本書的結論為:福音派就是傳承大使命的一群人。
(注,本文轉自《恩福》雜誌,獲准轉載。作者Stev Wilkens為Azusa Pacific University的哲學與倫理學教授;Don Thorsen亦是該校的神學教授。賀宗寧摘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