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每天手裡拿著的聖經是否印刷精美、淺白易讀﹖你又是否知道我們所讀的聖經曾有過漫長的演進過程﹖
城裡藏典
6月某天經過窩打老道信義會真理堂旁邊的「道聲閣」書局,赫然發現寧靜的書局一角展覽著1889年(光緒二十四年)出版的《路加福音‧清代新字版》,讓人彷彿看到穿著清服、束著長辮的人眯著眼睛,捧著那古老的經典,正在細嚼真理。
香港聖經公會為讓更多人能接觸到不同版本、年份的聖經,於2002年開始在道聲閣設置聖經展覽專櫃,輪流展出珍貴的聖經,如過往曾展出1948年印度錫蘭聖經公會出版的《西藏文聖經》和1953年香港聖經公會印製的《蒙古文使徒行傳》等,實在難得一見。
7至9月將展出由楊格非(Griffiths John)牧師翻譯的《文理新約全書》﹙1886年﹚及《官話新約全書》﹙1892年﹚。 有興趣的朋友實在不能錯過。
何謂「官話」、「文理」?
「官話」一語指「﹙滿清的﹚官吏的語言」,1910 年改稱為「國語」,原來指口語,但亦可引申指在文學作品中的官話書寫文體,又稱為「白話文」。
「文理」原意是「文學﹙或文書﹚的理則」,後來指古典中文的書面語,即指文言文。「文理」又分為「深文理」和「淺文理」,分別指古典中文不同深淺程度的表達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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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期的傳教士,如馬禮遜等人曾考慮以「官話」作為翻譯的形式,但他後來放棄選用「官話」,因為對當時的人來說,官話是較粗俗的口語表達方式。後來,傳教士們紛紛認為以「官話」翻譯聖經較為適合,原因是他們認為若以文言文翻譯,就只有當時讀書識字的中國人才能理解,只有少數人能看懂;但若以「官話」翻譯聖經,教育水平較低的大眾也能明白,而且在崇拜頌讀或證道時,亦可免去講員將文言文聖經轉為口語的多重翻譯。
楊格非《淺文理譯本》
1883 年楊格非在蘇格蘭聖經會的計約翰(John Archibald)支持下,於1883-84年間,分別將《馬可福音》和《約翰福音》翻譯成淺文理。及後得到釵h美國傳教士的支持和鼓勵,繼續翻譯下去,1885年整部《新約》譯本面世。
《文理新約全書》翻譯有以下原則:
1. 翻譯的目的是要提供一個與原文完全相同的譯本;
2. 只使用那些可以清楚表達原文的詞彙﹔
3. 在可能的情況下,使用那些最與原文一致的詞彙﹔
4. 倘若一段譯文根據逐字翻譯會導致艱澀難明或曲解作者的意思,那麼要避免字面的翻譯,並且根據意思翻譯出來﹔
5. 在存疑的經文中,按照經文的意思的翻譯比字面的翻譯優先﹔
6. 在缺乏特定的中文詞彙時,只要可以讓意思清晰,採用迂迴的說法﹔
7. 在所有情況下,必須顧及譯入語的語言特質,並且在於忠於真理和準確的解釋的情況下,盡可能讓該語言本有性質得以起支配作用
楊格非《官話譯本》
後來其他人向楊格非建議將他的文言文譯本轉譯成官話。雖然當時已有《北京官話譯本》存在,但很多人認為那只是代表華北而不是華中的官話,而楊格非譯本可用華中的官話譯成。
楊格非的《官話福音書》在1887年出版﹔而《新約全書》以及舊約的《創世記》和《出埃及記》在1889年出版﹔1898年出版了《詩篇》和《箴言》﹔1905年舊約出版至《雅歌》。
楊格非的官話譯本以他的文言譯本為藍本,被形容為「優雅的雙譯本」﹙elegant dual-version﹚。
﹙感謝「香港聖經公會」提供有關聖經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