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湘西自治州永顺县基督教会福音堂被永顺县人民政府评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教会并可收回发展及使用。
位于永顺县芙蓉镇占地约300至400平方米的永顺县基督教会福音堂于1988年被该县人民政府评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而芙蓉镇是拥有二千多年历史的古镇,亦为国家AAAA级景区,为湘西四大名镇之一。
福音堂原为存放国家重点保护文物"溪州铜柱"。溪州铜柱建于五代后晋天福五年(西元940年),柱面上刻有楚王马希范与土司彭仕愁停战盟誓的条约,是研究中国古代民族关系的重要实物资料,了解渝湘鄂黔毗邻地区少数民族土司制度逐步形成的里程碑。
湘西自治州三自爱国会主席田正梅牧师表示,福音堂为中华基督教会所建立,至于福音堂的历史,教会负责人王金德指,大约已有100年历史,于1909年芬兰信义会牧师梅先春从张家界将福音传入永顺。
现时永顺县基督徒约只有200多人,而教会收回福音堂后需要资金维修,王金德期望能筹募到资金充足时才著手修缮,并望具物文价值的古迹能保存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