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美国乔治亚州格鲁吉亚格拉纳达大学(Georgia Gwinnett College)一名基督徒学生在校园传道被校方限制,该名学生上诉法院指学校侵犯人权。
学生控校方限制校园讲道
提出诉讼的学生Chike Uzuegbunam 2016年在大学校园讲道传福音,校方要求他在校方划出的两个区域专用区内使用,区域以外发表讲道则属违反学校校规,Chike认为在学校有权表达意见的自由,并提出质疑。
他透过律师在起诉书中表示,学校紧允许学生在两个演讲区进行讲道,但两个区域仅占校园0.0015%,学校并且要求他若要使用演讲区必须提前三天提交申请,否则违反相关政策将处予惩罚甚至勒令退学。
Chike认为,根据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赋予公民言论权利,每一所公立学校都应该保障学生的言论自由,然而诉讼于去年被法院驳回。
上诉法院言论自由权
代表该名学生属于捍卫自由联盟组织(The Alliance Defending Freedom)律师将在美国第11巡回上诉法院为Chike辩护,该名律师巴纳姆(Barham)认为,地区法院无视美国赋予公民言论自由的法例,学校向并其当事人进行多次审查,践踏受宪法保护的学生自由政策。
巴纳姆要求法官,撤销地区法院的裁决以便学生提出修改后的申诉,同时要求校方赔偿。他认为,学校方必须弥补其违反政策对学生的影响,并且要求法官正视及解决学院是否侵犯学生言论自由权的问题,以及学生遭检控带来声誉的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