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克萨斯州州长格雷格·阿博特(Greg Abbott)15日签署一项法案,防止纳税人通过保险计划为堕胎提供资金补助。](/media/cache/img/2/38/23839sw_300w_1h_1x_1y.jpg)
上周美国德克萨斯州州长格雷格·阿博特(Greg Abbott)签署了一项法案,规定德克萨斯人不必用自己的保险计划补贴"选择性堕胎"行为,从而限制纳税人对堕胎提供资金补助。
「作为德克萨斯价值观的坚定信奉者,我很自豪地签署了这项法案,确保任何德州人都不需要为一项结束未出生孩子生命的程序提供资金补助。州长阿博特说。这项法案禁止保险公司强迫德克萨斯州的投保人为选择性堕胎提供补贴:「我很感激德州立法机构把这项法案拿到我的办公桌上,尽力保护无辜的生命。」
共和党参议员布兰登·克赖顿说:"德州必须采取措施,禁止纳税人和额外的美元资助那些没有医疗必要性的堕胎。"
8月15日后德州众议院和参议院先后通过HB - 214法案。该法案适用于所有"选择性堕胎",也包括为挽救母亲生命而实施的紧急医疗救助性堕胎。
共和党众议员约翰·史密斯在众议院辩论时解释说:"这并不是说限制谁能堕胎,而是关于谁被迫要为堕胎单。"纳税人如果想继续购买为"选择性堕胎"提供补助的保险,依然可以购买。
前计划生育主任艾比·约翰逊说, 堕胎无疑是合法的,妇女可以选择堕胎,但那些不认同堕胎的人们不应该被强迫为此行为买单。
纽约的生殖权利中心(CRR)在全国范围内批评该法案,其主席南希·诺瑟普认为在胎儿残疾的情况下,堕胎对大多数贫困妇女来说都是昂贵的,因而应该需要资金补贴。美国妇产科医师学会也反对这项法案,声称堕胎是"必要的"医疗保健。
数据显示,堕胎人数在德克萨斯州已经急剧减少,从2006年的8.2万人下降到2015年的5.4万人,当中一定程度上是由于反堕胎法律。与此同时,在2016年,德克萨斯州的许多反堕胎法律因具有限制堕胎条文而被美国最高法院否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