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台湾通过同性婚姻草案、香港入境处同性伴侣上诉终院要求获配偶福利。有关议题成为香港社会热论,基督教界亦关心同性婚姻、性倾向等问题,对教会及社会大众带来进一步的冲击。
噤声是美化同性恋
明光社总干事蔡志森在传媒举办的论坛上表示,在自由社会大家有权利表达意见,可以互相尊重,但被同性恋团体及反对人士指责,反对同性恋是一种歧视则不表认同,并认为这是令人可怕之处。
他指,"说出与对方相反的意见就被定性为歧视,不让他反对或不赞成一些言论,可能是美化同性恋,或正面地看同性恋。"
他认为,社会应包含不同人士表达意见的权利,而香港不适宜对性倾向歧视立法。
反对性倾向歧视立法
对于有同性恋者争取等同婚姻配偶中的福利,会否冲击香港的一夫一妻婚姻制度?
蔡志森建议,可以分开公共及私人领域帮助同性恋者,例如修订持久授权方法委托信任的人处理,如遗产、医疗及骨灰安排等,毋须理会是否有婚姻背景,但不认同要立法禁止反对同性恋。
加强教育维护家庭观念
至于台湾同性婚姻法案通过对香港教会有何启示?蔡志森表示,台湾同性婚姻法案通过反映台湾教会对同性恋议题的回应反应太迟,当教会介入的时候同性婚姻合法化已经成为社会大趋势。
因此,香港信徒应该及早醒觉加强有关方面的教育,以致向新一代年灌输正确的婚姻观念,让他们明白婚姻女一男一女的价值与制度,以及基督徒反对同性婚姻的理据以维护家庭价值。
他同样认为,在自由的社会可以表达不同的意见和选择,但是如果要改变社会制度就牵涉到公共政策的问题,这已经超越人权问题,所以私人生活空间与公共生活之间存在差异,在争取自由的同时,亦要维护制度与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