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父引梵蒂冈宪章:教会宁放弃权利拒专政

神父引梵蒂冈宪章:教会宁放弃权利拒专政
神父引梵蒂冈宪章:教会宁放弃权利拒专政

在多元社会国民对社会议题有自由表达的权利,教会与信徒群体近年面对政府受非议的公共政策亦发声甚上游行表达意见。究竟教会参与社会和政治议题对信徒有何反思?教会一旦受政权压迫如何自处?

圣神修院神哲学院的郭伟基神父在昨(6月9日)在宗教团体就政府修订《逃犯条例》举行的祈祷会上分享,信徒参与游行并非以为靠人多上街就可以改变政府的政策,而是创造未来光明的道路,即使不成功也要参与,不要绝望和沉默拒绝谎言。

政府天职为人民谋福利

对于教会参与政治及社会议题、关心政治本是出自教会的本质。郭伟基神父曾在圣方济堂讨论基督徒应否参与社会议题时,引用1965年《梵蒂冈第二届大公会议文献》"论教会在现代世界牧职宪章"(第74段)指出国家的权力基碍及政府的天职。

他据该宪章指,国家是由私人、家庭及各式社团组成,政府是为了公共福利而存在。所谓公共福利包括:一切社会生活条件,以致私人、家庭及社团可以比较圆满而便利地成全自己,因此"政府及其权力是以人性为基础,也属于天主钦定的秩序"。

另方面,政府行使政权时无论是在团体或在代表国家的机构,"应局限于道德范围内,以促进公共福利为目标",并应依循由合法权力、法律程序。国民亦应在良心上服从政府,因而政府首长的责任非常重大。

教会宁放弃权利 拒专政者玷污基督

在信徒与教会的层次,郭伟基按宪章第75段指,国民应"慷慨而忠实地爱护祖国"注意整个人类的福利,当信友感到自身对国家所负特殊而固有的使命,便应以身作则履行对公共福利的责任与表现服务精神。

在多元社会里,教会与政府的关系必需划分清楚,政府与教会是各自独立自主的机构,"教会凭其职责和管辖范围决不能与政府混为一谈,亦不与任何政治体系纠缠在一起;教会是人类超越性的标志及监护者。"但两者为完成圣召都各以不同名义服务人和社会。

郭伟基从宪章第76段继续指,教会的职责是尊重、赞助国民争取政治上的自由。教会并不深寄希望于政府给予特权,"一旦得悉这些特权玷污其为基督作证的纯洁精神,或者在新的生活方式需要别种安排时,便宁愿放弃其合法获致的权利。"教会在各时各地应享有真正自由,以宣扬信德及有关社会的教义,在人间顺利执行其任务,并发表有关伦理问题的判断。

宪章末表示,"在政治的事件上,教会亦发表其判断。教会依照不同时代及环境,只运用一切符合福音精神及公共福利的方法"达致人们的基本权利及灵魂的得救。

教会参与政治,最终目的是"提高人类社会中所有的真、善、美,并为天主的光荣而加强人世间的和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