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蒙面法生效 学者:加深民怨 治标不治本

IMG_1768
10月4日晚上湾仔街上有市民聚集,抗议特区政府订立《禁止蒙面规例》。(图:Flickr/Studio Incendo)

反修例运动引发的激烈警民冲突,行政长官林郑月娥于今日(4日)下午3时率全体司局长于政府总部会见传媒,宣布会同行政会议决定根据《紧急情况规例条例》,订立《禁止蒙面规例》,午夜起生效。

止暴制乱迈出一步

林郑月娥称,新法星期六午夜起实施,游行集结者用可隐藏身分蒙面物即属违法,违例者最高监禁一年、罚款二万五千元。不过强调,反蒙面不等于进入紧急状态目前很难预计订立这条规例的效果,亦说不到何时废除这规例,若暴力继续升级化会再考虑如何应对,又指有关决定不是令她有"无上权力"。

《环球时报》支持香港特区政府颁布《禁蒙面法》,指示威者企图蒙面掩护罪行是不合法的,认为必须禁止,指香港政府实施禁蒙面法是"止暴制乱"迈出的一步。

禁蒙面法惹不满爆发激烈警民冲突

特首宣布新法后引发大批市民抗议,有网民号召在中环遮打花园举行"反紧急法游行"。中午12时半遮打花园有百计不同年龄的市民聚集,全部都戴上口罩,部分更戴了太阳眼镜,大多是在附近工作趁午饭时间到来。至12时45分聚集的人愈来愈多,一起高呼反修例口号。

约下午5时有超过20名身穿校服的学生在旺角弥敦道游行及叫口号,包括"六大诉求,缺一不可"、"蒙面无罪,恶法可耻",游行队伍中有身穿拔萃女书院校服的学生。

入夜后多区发生严重警民冲突,在铜锣湾、旺角、金钟、湾仔、尖沙咀、荃湾、元朗、天水围等一带地方,示威者与警察发生激烈冲突。元朗有14岁男童被警察实弹射伤腿部送院治理。

学者忧惹不满抗争趋烈

香港大学法律教授陈文敏认为,坚持蒙面的示威者不会理会这部法律继续蒙面走上街头抗争。禁蒙面法只会约束一些愿意遵守这个规例的人,但过去数个月不断有人参加没有警方批准的游行,如果示威者已经凖备好违反《公安条例》,没有理由期望示威者会遵守禁蒙面法这个更具争议的规定。

他又指出,禁蒙面法对解决目前的示威浪潮既不治标又不治本,只会引起更多香港市民的不满,香港政府必须回应示威者要求无条件释放被捕人士、实行双普选等的"五大诉求"才解决到问题的核心。

实施紧急法政府权力恐无限扩张

香港大学法律学院首席讲师张达明担心,港府藉著蒙面法是为引入《紧急情况规例条例》铺路,一旦实施香港情况将会非常危险,投资者会将资金迁移。

他警告特首切勿以此作为赌注,这将会令到香港沉沦,并且破坏香港作为国际金融城市的地位,引紧急法推禁蒙面法把香港推向万劫不复。

民主党主席胡志伟亦警告,特区政府切勿利用紧急法将权力无限扩大,这只会 引发公众更大的愤怒。

外国推禁蒙面法惹民愤撤回

2013年11月时任总统亚努科维奇(Viktor Yanukovych)拒绝与欧盟签署自由贸易协议。此举被指是受俄罗斯总统普京拉拢惹民众不满。数以十万计的乌克兰民众上街示威致使政府推行禁蒙面法。不过,乌克兰推行禁蒙面法后更激起民愤,令禁蒙面法在推行12日后就被撤回。

加拿大早于2013年通过禁蒙面法,禁止示威者在参与暴动或者非法集结时蒙面,违者最高面临10年监禁。有反对推行蒙面法的人士指,推行此法损集会自由。

法国政府今年3月通过禁蒙面法望借此打击法国黄背心示威,但在禁蒙面法在法国却未广泛执行,皆因当中存在不少灰色地带和法律争议,包括3大争拗点:有机会错误拘捕没有制造麻烦的蒙面示威者;对扰乱公众秩序的定义不明,其持续时间亦存在众多变数;对没有正当理由遮掩脸孔的定义不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