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院司法委员赞成推翻联邦婚姻保护法

美国参议院司法委员今日以10比8投票票数通过推翻《联邦婚姻保护法》(Defense of Marriage Act,DOMA),一男一女婚姻定义的最后防线进一步面临挑战。

10位投票支持推翻《联邦婚姻保护法》的参议院司法委员全是自由党员,相反8位投反对票的全是共和党员。赞助推翻《联邦婚姻保护法》的是加州自由党参议员Dianne Feinstein,她表示"《联邦婚姻保护法》是有歧视性的法例,应该完全从联邦法例中除去"。

1996年由当时总统克林顿签署的《联邦婚姻保护法》规定,只有一男一女(两名异性)方可进入"婚姻"成为合法夫妻,"配偶"一词只限于一男一女组成的夫妻之间使用。同时,在《联邦婚姻保护法》之下,各州政府都有权不承认在其他州所注册的同性婚姻或民事结合(Civil Union)。

由于美国现在有越来越多州通过了同性婚姻合法的法案,同性婚姻支持者千方百计打倒一男一女婚姻定义《联邦婚姻保护法》这道最后防线。

有自由党的参议员指出,由于联邦政府不承认同性婚姻,很多同性伴侣无法得到与异性夫妻同等的社会福利保障,并造成更大的税务负担。例如:同性伴侣不能共同报税,享有传统婚姻的税务减免;无法得到家庭及医疗病假法例的保障,在遇到紧急医疗情况时保住工作;又不可继承已故的另一方的物业遗产。

据悉,位于全美6个已承认同性婚姻合法的州的某些大企业公司,例如Microsoft, Starbucks, Google, NIKE, CBS, Aetna, Time Warner Cable, Xerox 及Stonyfield Farm都已表态赞成推翻《联邦婚姻保护法》。原因是,这些公司里面有些登记结婚的同性恋员工,公司不知道应该如何申报他们的税务。这些公司甚至表示,因为联邦政府不承认同性婚姻,有碍他们聘用同性恋员工。

犹他州共和党参议员Orrin Hatch反驳说,如果《联邦婚姻保护法》被推翻,全美很多不赞成同性婚姻的纳税人都要被迫资助同性伴侣的社会福利保障。

南卡州共和党参议员Lindsay Graham认为,《联邦婚姻保护法》对于支持和反对同性婚姻的双方来说是一个很好的妥协,因为它容许每个州自行决定如何对待这个议题。如果现在要夺去各个州的自主权,那就应该通过修改联邦宪法的方式来处理《联邦婚姻保护法》,容许所有美国人一起来表态,才是合宜的做法。

虽然今日参议院司法委员支持推翻《联邦婚姻保护法》,但要正式实行的话,仍需要得到参议院100名议员中的6成支持,而这亦非易事。本年初,奥巴马政府宣布不再为《联邦婚姻保护法》辩护,引发保守派人士的极度不满。估计《联邦婚姻保护法》的争论仍会持续直至明年大选,经联邦上诉法院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