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学者基督教伦理学看武力反抗

台学者基督教伦理学看武力反抗
台学者基督教伦理学看武力反抗

香港局势持续动荡,警民互斥过分使用暴力,谁是谁非?基督教伦理学怎么看待暴力?国立高雄大学通识教育中心兼任讲师洪圣斐在传扬论坛,从基督教伦理学看武力反抗。

他引用佛吉尼亚大学宗教研究系伦理学教授詹姆斯·柴尔德里斯(James F. Childress)指出,基督徒面对邪恶与不公义可能会产生5种反应:不抵抗、非暴力抵抗、针对不同对象采取不同回击的有限暴力抵抗、遵循比例原则的有限暴力抵抗、无限制的暴力抵抗。该5种反应对使用暴力的程度都是层递式。

洪圣斐又引用戈登·康威尔神学院系统神学及基督教伦理学教授约翰·杰斐逊·戴维斯(John Jefferson Davis)从圣经观点看武力反抗。戴维斯指,地上的统治者的政权是短暂,耶和华才是坐著为王。以色列历史看,上帝差派基甸使用武力
从米甸统治者手中夺回统治权。因此,戴维斯认为,面对一个杀害无辜人命、剥夺宗教言论等自由的政权,万不得已才用革命。

另外,洪圣斐引用17世纪鲁则福(Samuel Rutherford)的《法治与君权》(Lex Rex, 1644)一书指出3个层次的抵抗:采取抗议的方式来自我防卫、尽可能逃脱、万不得已时采取武力自我防卫。

他表示,美国与新中国的建立都是透过革命形式。宗教改革时代路德和加尔文也曾主张武装起义,新教的建立也经历30年战争。由此推论,香港人面对"持续性的威胁、杀害无辜人命"的暴力政权,还要谴责人民武装抗暴是假中立不符合圣经的教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