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藩市拟重审禁止同性婚姻是否违反歧视法

三藩市高等法院于周三一致通过将会重审究竟禁止同性婚姻有否违反宪法上的歧视法,预计最快到明年年底才有结果。

根据《美联社》报道,三藩市高等法院法官们现正重新考虑十月份时第一区上诉庭的裁决。该裁决指出加州禁止同性婚姻合法化并不违反歧视法,因爲加州的男同性恋伴侣和女同性恋伴侣都享有大部分异性婚姻中的权利。

VoteYesMarriage.com一向支持加州政府设立定义"一男一女传统婚姻"的法例,周三也立刻就此事件做出回应。发言人Randy Thomasson表示:"每个人都应该知道『一男一女传统婚姻』定义需要复兴起来,并且需要支持VoteYesMarriage.com,否则真正的婚姻将会被完全消灭。"

Randy Thomasson甚至警告:"当一般人都在准备庆祝圣诞节之时,三藩市高等法院正在密谋怎样破坏婚姻及阻止支持传统婚姻的投票。"

三藩市同性婚姻的风波从2004年开始,当时的市长容许男同性恋伴侣和女同性恋伴侣在大会堂举行婚礼。可是,加州的法官当场终止婚礼,并废除市长发出的4,037张结婚证书,理由是市长没有任何改动婚姻法的权力。

后来,大约有20对同性恋伴侣及三藩市政府控告加州政府,案件经过不断的聆讯。高等法院坚持要接手案件,所以比较低等的法庭的裁决不能成立。三藩市政府爲此感到非常愤怒。

按照1977年的法例及2000年投票所得的结果,加州政府禁止男同性恋伴侣或女同性恋伴侣结婚。根据VoteYesMarriage.com,2000年大约有高达61.4%的加州居民支持议案22号,里面规定只有一男一女之间的婚姻才会在加州得到承认。本年10月5日,加州上诉庭裁定,立法院有权控制婚姻的定义,但是只能在州宪法所管制的选民投票通过的情况下才可进行。

现在,美国国内只有麻萨诸塞州的法例容许同性婚姻。而新泽西州也刚刚成爲继康乃狄克州及佛蒙特州以后,全美第三个接受同性"民事结合"的州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