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律政司就本港製定「持續授權書法例」於去年12月底展開公眾諮詢,建議擴闊持久授權書的適用範圍,除涵蓋就授權人財產及財政事務的決定外,亦可涵蓋就授權人個人照顧的決定。授權對象包含有緊密關係的人士。
明光社指法例在維護男女婚制的前提下,保障同性伴侶一些基本需要。
明光社生命及倫理研究中心高級研究招雋寧在「保障緊密關係」文中指,鑑於現時同性伴侶婚姻在法律上未被承認,同性伴侶未獲「已婚」身份所得的福利,例如申請公屋、税務及其他公共福利等,同運人士屢指同性婚姻的福利的資格未得保障。
招雋寧指,新的《持續授權書條例》在不違信仰原則下,能為同性伴侶提供基本需要的保障,以實踐愛鄰舍的精神包括愛同性伴侶。
招雋寧認為,對關係緊密的兩人,要是一方病重是需要另一位信任的人長期照顧,甚至辦理臨終事情,這是出於情理,不論這兩個人是同性還是異性、有沒有性關係。
他指,新法例保障非婚姻的緊密關係,與同性婚姻制不同,授權制度更平等,適用對象擴闊至誼親、同鄉、獨居者與社福機構、僱傭、摯友、非直繫親屬、共住者、異性伴侶等,在法律上實質保障了關係緊密的人,包括同性伴侶。
教會一方面不承認同性婚姻是合符信仰,但另方面對同性羣體要顯憐憫,往往成為兩難之間,招雋寧因而指出,信徒在不用承認同性婚姻的前提下,反思此舉是否能夠支持同性伴侶得到基本保障。
正在諮詢公眾的「持續授權書條例」所指的授權範圍計有:個人照顧相關的事、健康護理、申請牌照或許可證等。因而授權範圍仍有限度,並非包括更改婚姻狀況、遺囑、涉及維持生命治療的決定、更改授權書、選舉投票、讓別人領養自己的子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