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接獲《聖經》內容不雅投訴 牧師斥責反對者「特意搞對抗、混淆視聽」

香港《中大學生報》情色版事件又掀風波,週二香港影視處收到208個投訴,指《聖經》內容不雅,大部分内容涉及強姦、吃人肉等內容,要求影視處將整本《聖經》交予淫褻物品審裁處評級。基督教銘恩堂主任牧師梁永善指出反對者的行動為「混淆視聽」,「特意搞對抗」,侮辱神的名。

這羣沒有公開身份的網民在網上發起「投訴聖經大行動」,認為《聖經》應被評為不雅刊物,需要用膠袋包及加上警告字句才可發售。他們於公開信中聲稱,「聖經不只有亂倫情節,而且其不雅程度比中大報有過之而無不及」。

中文大學崇基學院神學院副教授龔立人向《明報》表示,《聖經》經文純屬記述性內容,阅讀經文時也需要理解當時文化;雖然以現代觀念理解有不妥,但要留意其目的並不是對色情、暴力的鼓吹及認同。他舉例看文藝復興時期的畫作,圖像會令觀眾對不公義情節有批判的聯想,而並不是要傳遞暴力的資訊。

梁永善牧師則表示,《聖經》並非如運動發起人所説其不雅程度比中大報更甚,《聖經》清楚講明禁止亂倫、不可同性戀,不可人獸交,這些都是神禁止的,都是不容许人犯的錯誤,《聖經》師教導人學好,不引導人犯錯,但「情色版」卻是引人去犯錯。

就反對者指《聖經》中羅得與女兒亂倫的論點,李牧師指出要明白當時是「所多瑪和俄摩拉被毀,只有羅得和兩個女兒生還,以爲世界只剩下他們三人,爲了存留後裔才與父親同寢。」《聖經》記載「他幾時躺下,幾時起來,父親都不知道」。

此外,當時十戒還沒有定立。再看大衞犯姦淫,也沒有詳細描繪過程;但是「情色版」卻繪言繪色地描繪,不堪入目,明顯在鼓催不良意識。李牧師重申,大衞的犯錯傷害了家庭,絕對是錯誤,聖經有清晰的立場。

香港教會更新運動總幹事胡志偉牧師表示他亦有關注此事,暫時無意籌辦公開講座回應,避免公眾視線受誤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