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香港基督教協進會社會公義與民生關注委員會就2018年法定最低工資水平檢討發表意見書。
意見書從《聖經》的基礎為出發點,指「工人得工價是應當的。」(提摩太前書5:18),以此視為基督宗教的看法,同時表示,自從本港推行法定最低工資後,樂見基層勞工的基本生活得保障。而且從統計處數據可見,本港最新失業率為2.8%,為二十年來新低;就業不足率也維持於1.0%的水平;通脹亦沒有因推行最低工資而明顯攀升,因此並未如商界預測低工資導致大量低薪職位流失。
意見書建議,最低工資的水平應不少於通脹,以達「保障和改善勞工基本生活」為目標,雖然勞工及福利局長表示過去數年最低工資增幅稍為超越通脹,但若加入租金大幅上升以致推高甲類消費物價指數的因素來考慮,最低工資增幅就未如局長所説的樂觀。
公義與民生關注委員會建議,是次最低工資上調金額不應少於入息中位數的55%,如果以港人入息中位數的一半釐定出貧窮線,其增幅是合宜及温和的,亦可保障勞工家庭的基本生活條件。
此外,最低工資委員會應以一籃子指標定出明確的計算方式,來制訂客觀而合理的最低工資水平,而不是每次調整皆進行諮詢,以免花費時間在勞資或政治角力上,並促最低工資委員應把飯鐘錢及有薪休息日立法,納入最低工資計算範圍內。
而計算最低工資水平時,應同時向政府建議重新訂立租務管制及增設物業空置税等措施,抑制租金的不合理上升,有利減輕小商户的經營成本有助僱主以合理回報與僱員分享經營成果。
香港最低工資是保障工人能以勞力換取足以生存的薪金,以保護勞工權益和維持合理生活水平的一項政策。
2011年5月1日,《最低工資條例》正式實施,首個最低工資定於時薪$28。2013年5月1日起調升至時薪$30;2015年5月1日起再調升至時薪$32.5;2017年5月1日起再調升至時薪$34.5。
最低工資委員會須每兩年就法定最低工資水平向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至少作出建議報告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