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塔光圣经讲座 再论"神的公义"(三)

公义是什么意思?公义公平的标准又是什么?其标准由谁来把握?既然神是公义公平的﹐那么如何看待地上不公不义之事?基督徒该如何用自己的行动来表彰神的公义公平?日前纽约南塔光旧约圣经讲座,顾奇伟牧师就专门探讨了此类信仰难题。

南塔光圣经讲座 再论"神的公义"(一)(二)

神的公平和公义经常在一起来描述神的审判角色,这是很难分别出来的联合词组。该词汇背后属灵意思对于教会基督徒生命的得救、长大乃至成熟有相当重要的意义。

比如神的公平和公义牵涉到人生命得救的全部关系和人际关系。它们是神、人关系的道德标准,也是处理人际关系的准则,甚至还牵涉到动物界和自然生存环境。

至于何为"神的公义",顾牧师解释说,它是指得救的人按照神预定的道德标准生活,不去犯罪;其次是待人接物与言语举止善良,有良好的社区关系。

谈及神的"公平"与"公义"的区别,他说,公平(Justice)是法律词汇,包括全部法律诉讼程式;而公义则是统一的法律标准,它可以通过度量衡单位、重量单位和尺度来表示﹐好像今天世界度量衡单位有统一标准一样,但通常该标准在圣经是指神、人之间的盟约。

按照神学家的研究,公义的美德远远超过公平。因为公平原指具体精确,是赐给某人一个生意的意思,它是标准﹐也是平等的地位;而公义表现在乐意捐助,善良真实,它在圣经通常代表著神对受压迫者的同情心(申24:10-13)。

此外神的公义无法和审判的角色分离。有人说得好,神的公平公义不仅将救恩扩大到地上,同时将罪恶丢进烈火。于是神的公正(Justice) 内涵了恩典和怜悯,兼顾到贫寒人和缺乏者的需要。

从旧约开始神的公义是"得胜"和"救恩"的同义词,神对以色列人救赎的公义行动被称为 "耶和华公义的作为"。以赛亚书的最后部分以及诗篇多处经文,常常将公义、得胜和救恩合在一起,宣布了公义的得胜 (诗22:31,35:24,27-28,48:10,赛54﹕8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