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应中大学生报情色版事件所引发的《圣经》被要求送检事件,香港影音使团"错睇"圣经讲座第三讲日前结束,香港警察队基督教以诺团契团牧陈一华牧师以十大确据破解《圣经》中被曲解的"伦常悬案"——罗得与两个女儿的故事。
陈牧师指出有关创世纪19章30-38节的记述必须从整章综观来看,绝不能单一抽取部份文字或章节来曲解,这只会令人看到冰山一角而非全貌,故他提出十大确据:
1, 认识背景︰天火焚毁所多玛和娥摩拉两城后,罗得与两个女儿相依为命,误以为整个世界已没有其他人存在,为著继后问题才有此下下策。
2, 特别遭遇︰女儿再没有结婚机会。由创世记13章开始,经文暗示两个女儿已与人订下婚约,但因焚城事件,环顾整个世界除父亲一个男人外,已不可能有结婚的机会,为著人类传承的关系,只好与父亲发生关系。
3, 为父留后︰父亲年老,太太已死,孤独一人,无法传宗接代,而此原因令两个女儿与父亲发生关系。
4, 女儿主导︰在整件事的描述中,可以看到女儿以酒灌醉父亲而做出丑事,作为父亲的既不知道此事,也没有赞同此事。
5, 追本溯源︰记载这段史实,以交代摩押与阿扪两族之由来。
6, 不断章取义︰整段事迹须从创十三章至十九章的上文下理来观察。亚伯拉罕是主角,罗得只配角,《圣经》记述两人际遇的不同乃基于信心与行为之差别,借此向世人展示信靠上帝与否成为行事的准则。
7, 不隐恶扬善︰《圣经》记载人物、事件的特色是公道与全面,因此丑恶的事也公诸于世,以作为警惕。
8, 须配合整体脉络︰《圣经》其他经文记载不赞成乱伦或淫乱的事,如利未记6章6-18节︰"你们都不可露骨肉之亲的下体、亲近他们。我是耶和华/不可露你母亲的下体、羞辱了你父亲。他是你的母亲、不可露他的下体/不可露你继母的下体、这本是你父亲的下体/你的姐妹、不拘是异母同父的、是异父同母的、无论是生在家、生在外的、都不可露他们的下体/不可露你孙女、或是外孙女的下体、露了他们的下体、就是露了自己的下体/你继母从你父亲生的女儿、本是你的妹妹、不可露他的下体/不可露你姑母的下体、他是你父亲的骨肉之亲/不可露你姨母的下体、他是你母亲的骨肉之亲/不可亲近你伯叔之妻、羞辱了你伯叔、他是你的伯叔母/不可露你儿妇的下体、他是你儿子的妻、不可露他的下体/不可露你弟兄妻子的下体、这本是你弟兄的下体/不可露了妇人的下体、又露他女儿的下体、也不可娶他孙女、或是外孙女、露他们的下体、他们是骨肉之亲、这本是大恶/你妻还在的时候、不可另娶他的姐妹作对头、露他的下体。"这说明《圣经》根本从不赞成淫乱之事,所以记述罗得与两个女儿的事全在于让人类以史为鉴。
9, 警惕之道︰《圣经》记载人类罪行的事迹为了产生警世目的。
10, 年代差异︰亚伯拉罕和摩西年代与现今世代之不同观念与标准。这里必须明白到亚伯拉罕年代未有律法典章,故行为对错都交到上帝面前判断。罗得和两个女儿漠视上帝的存在,以致铸成大错。因此,不能以今天的眼光看待昔日的《圣经》故事。
陈一华牧师最后语重深长地呼吁基督徒要多读《圣经》之余,更要在适当时候站出来护教,以免被人曲解《圣经》。
林以诺牧师接力主讲"大惩罚"
"错睇"圣经讲座首三场聚会平均每场逾230人出席,本星期五(6月15日)晚上将有阡陌社区浸信会主任林以诺牧师,接力主讲有关《圣经》中对淫乱事件的各种大惩罚,积极回应近年日趋严重的淫亵歪风。
影音使团盼望基督徒能领人赴会,并为此代祷,期让香港各界人士都可透过一连串的讲座,正确地认识到《圣经》导人向善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