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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余创豪
理查德‧开利博士(Richard Carrier)是知名的美国无神论作者,他撰写了很多本批评基督教的书籍,例如《为什么我们有理由怀疑耶稣的历史性》、《没有上帝而仍有理性与良善》、《为什么我不是基督徒:四个拒绝信仰的确凿理由》、《并非不可能的信仰》……。最后一本书的中心论点是,基督教不是一个不可能的信仰。如果他说基督教是可能的话,那么他是捍卫基督教信仰吗?当然不是。
这本书是针对詹姆斯‧何定(James Holding)的著作《不可能的信仰》而写的,在这本书中,何定指出初期基督教所做的一切都违反了当时的文化和宗教信仰,但它竟然奇迹地承传下来,其成功的唯一解释是,早期基督徒有耶稣复活的铁证。不过,理查德‧开利不同意,他说,基督教的传播可以通过社会学和文化学的自然原因去解释,根本就没有什么神奇之处。
詹姆斯‧何定的学术水平受到不少人质疑,本文的重点不是要比较和判断开利和何定两者之高下。然而,当我读开利的书时,我发现了一些很有趣的地方。何定表示,早期基督教面对诸多不利的因素,例如犹太人没有想过弥赛亚会受苦和死亡。但开利反驳,实际上在耶稣时代犹太文化是非常愿意接受一个受苦的弥赛亚,他引用以赛亚书第53章为证:「他诚然担当我们的忧患,背负我们的痛苦,我们却以为他受责罚,被神击打苦待了。哪知他为我们的过犯受害,为我们的罪孽压伤。因他受的刑罚我们得平安,因他受的鞭伤我们得医治。我们都如羊走迷,各人偏行己路,耶和华使我们众人的罪孽都归在他身上。……耶和华却定意将他压伤,使他受痛苦。耶和华以他为赎罪祭,……因为他将命倾倒以至于死,他也被列在罪犯之中,他却担当多人的罪,又为罪犯代求。」
如果你不理会其上文下理而断章取义地读开利的说话,你可能会以为他正在为基督教信仰辩护。基督徒一直认为,以赛亚书第53章是预言一个受苦的弥赛亚,但犹太人却不接受这个解释。颇有影响力的教父俄利根(Origen)在主后248年指出,在他那个时代,犹太人的共识是,以赛亚书第53章所说的"受苦忠仆"是指整个犹太人民,而不是一个人。许多犹太教学者断言,在以赛亚书其他地方,有很多次"忠仆"是明显地指以色列国。
巴特瓦民(Bart Ehrman)是著名的圣经学者,他本来是基督徒,但后来他决定放弃他的基督教信仰。瓦民认为,以赛亚书第53章是以过去时式来描写"受苦忠仆", 因此它不是一个关于未来弥赛亚的预言。
有趣的是,这些学者从两个相反的方向去质疑基督教,开利断言,根据以赛亚书第53章,犹太圣经已经预言了一个受苦的弥赛亚,因此旧约为新约福音铺平了道路,基督教的信息没有什么超乎寻常之处。但瓦民和其他批评者说,以赛亚书并没有预言受苦的弥赛亚,因此在这方面旧约和新约之间并不衔接。
这是典型的"公我赢,字你输",但这是否公平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