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府今年6月发表"性别承认咨询"文件,咨询期至下月31日。立法会司法及法律事务委员会于11月20日召开公听会,有62个团体及个人代表出席。
明光社总干事蔡志森发出发言稿,表明反对订立性别承认法理据。他提出三点质疑。第一,他认为"文件"没有反省现行清晰的男女两性制度的重要性,不应因个别案例贸然讨论如何改变男女两性制度,在起步点已做错。第二,他认为社会应明确区分"变性诉求"和"性别自主诉求",政府没有理由更改行之有效的男女两性制度,以法律粗暴强制全体市民配合某些个别人士对自我性别认知的选择。第三他认为必须维持完成整项的性别重置手术,才能更改身份证上性别的行政要求。
性倾向条例家校关注组召集人黄伟明认为,性别承认法强迫人"指鹿为马"、违反教义,又认为这是侵害良心、宗教及言论自由。他又担心立法将会令家长所不认同的性别混乱意识进入教育制度。
深水埗区议员李梓敬表示,对于跨性别人士他会尊重及谅解,但作位两位孩子的父亲,他认为如果性别承认立法是把少数人的思想强加于大多数人之上。他又指,立法变相严重冲击社会"一男一女、一夫一妻"的定义,若强行立法,只会加深社会对跨性别人士的误解。
跨性别人士、赞成立法的跨性别资源中心主席梁咏恩认为,坊间有不少言论称性别承认立法后,或会出现男人著女装入女厕、变相推行同性婚姻、甚至担忧女人被跨性别人士性侵等,故此跨部门工作小组目前最重要的工作是纠正坊间的误解,以免阻碍立法。
民主党性别平权委员会委员吴思诺则建议设立审裁小组,由律师、医生及不同持份者组成,就每个独立申请个案作审视,且不设年龄限制,18岁或以下人士需有监护人同意。她续称,每个个案申请人可根据个人意愿及需要而决定是否递交文件或接受不同的治疗,并建议设立一至两年生活体验,让申请人尝试适应新性别的生活,小组又可以审核申请人是否合适变性。
反对同性婚姻大联盟、护家协会等多个反同团体于立法会示威区请愿。示威者认为咨询文件包含不少专业名词及需相关知识,附件只有英文没有中文翻译,一般市民未必明白,要求当局撤回文件。